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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核销有哪些注意事项?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8 11:46来源 : 区住建局

  答:备用金核销的维修对象必须是在小区设立备用金之后进行的工程,自发票的开具时间起一年内申请核销,超过时限的不予核销;一张发票只能核销一次,超过备用金授权额度的不予再次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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