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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共有资金包括哪些?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5-26 21:07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共有资金包括:

  (一)共有物业收益;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三)物业管理费;

  (四)业主依据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决定分摊的费用;

  (五)其他合法收入。

  未经业主大会决定或者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业主共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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