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失效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06 18:51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05号)的规定,我局于2020年9月10日发布施行的《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福建发〔2020〕17号)有效期已于2021年9月10日届满,自行失效。
特此通知
附件:《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深福建发〔2020〕17号)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2月 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