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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7-28 09:24 来源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6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发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依法征收《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下列被征收人(详见附表)未能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被征收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以及邮寄送达方式向被征收人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现依法公告送达。被征收人应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被征收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5-83221695

  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1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7月28日

  附表:        

序号

被征收人

原不动产证号

登记房屋地址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编号

1

黄建英

深房地字第0026899号

黄木岗东区5栋607

福府征补决〔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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