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国资局在辖属企业开展薪酬制度改革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0-22 11:03来源 : 福田区财政局
《深圳市福田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要深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活力动力。对此,福田区国资局在辖属企业选择试点公司开展薪酬制度改革,具体内容如下:(一)存量优化,强化绩效与效益挂钩。在辖属企业原有“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模式的基础上,梯度式调整绩效工资比重。基于岗位等级越高,基本工资占比越低、绩效工资占比越高,收入风险越大的一般原则,适度调整不同岗位级别绩效工资占比。另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调整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外,当年工资总额原则上相应下降,企业未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或者适度下降。(二)增量激励,实施激励约束机制。当辖属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分数大于等于100分,同时实际利润总额为正,且利润总额实际完成数超过目标数时,在辖属企业年度实际净利润超出年度目标净利润的数额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激励约束分享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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