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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教育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1-16 14:16 来源 :福田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田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福田区新洲九街教育局801室,电话:2380399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福田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根据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抓实主责主业,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全方位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政务公开“高效化”。

  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紧密对接,实时跟进、研阅、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规范。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抓总、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人为相关业务领域信息公开责任人的工作格局,并指派专人跟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围绕主责主业,促进主动公开“透明化”。

  2024年,我局聚焦教育领域重点工作,及时在福田教育网、福田政府在线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教师公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问答、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等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福田教育网、福田政府在线等官方网站共发布信息1664条,各类阅读量均创新高,不断提高福田教育信息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擦亮首善教育“金字招牌”。

  我局按要求对已有的规范性文件做到定期清理,在政府在线网站公示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局机关签订的合同均通过局法律顾问团队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专业律师团队对85所中小学的办学章程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核。全年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总数1757宗,予以许可1757宗,其中教师资格认定1471宗,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审批179宗,校车使用许可96宗,学前教育机构设立、变更、终止审批10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置审批1宗,均已切实履行部门审批职责,及时公布审批结果。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违反教育法规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共实施行政处罚8宗,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

  (三)严格公开审查,助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

  我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完善信息发布审核等相关制度,严格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申请回复方式予以答复,全年无超期现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1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需进一步提高公开申请办理效率,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提供便利。2025年,我局将多措并举,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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