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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1-26 10:00 来源 :信息公开年报福田政府在线


  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教育领域政府信息的合法权益,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与公信力,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规定,结合福田区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编制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田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福田区新洲九街教育局601室,电话:8291836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田区教育局始终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导,紧扣服务中心大局,立足福田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际,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效能,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政策解读与互动回应,为构建透明、高效、便民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推进福田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战略规划,推动政务工作提质增效。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深化战略规划为引领,着力构建系统完备、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打造集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互动回应于一体的平台,提升政务公开的规范性、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二)锚定主责主业发力,提升主动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2025年,我局以深化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共完成福田政府在线主动公开51件、福田教育网主动公开71件,及时发布教师招聘、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党政机关网站内容错敏词及表述不当问题自查整改,按期更新工作动态、常见问题等栏目,保障官方网站表述准确且更新及时。全年共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总数1405宗,予以许可1278宗,其中教师资格认定1128宗,非学科类校外线下培训机构审批54宗,校车使用许可93宗,学前教育机构终止审批2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批1宗,均已切实履行部门审批职责,及时公布审批结果。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违规办学、违反教育法规等行为加大整治力度,共实施行政处罚3宗,进一步规范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秩序。

  (三)依托线上平台,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走深走实。

  我局始终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出发点,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提质增效。2025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2件,较2024年(7件)增加5件。一方面,群众的公众权利意识提升,公民对知情权、参与权的重视程度提高,更倾向于通过法定渠道获取信息,认为官方单独回复更具权威性。另一方面,在线提出申请的便利度大幅提升,我局收到的12件信息公开申请有10件通过福田政府在线提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769.9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工作中,仍需进一步提升信息解读的精准度与通俗化水平,针对教育领域专业术语加大阐释说明力度。2026年,我局将针对招生入学、教育资助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政策,通过通俗化解读、具象化阐释,切实把政策讲清楚、说明白,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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