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1-28 14:11来源 : 福田区教育局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实际情况,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田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福田区石厦路2号区教育局601室,电话:8291836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福田区教育局根据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重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学位信息公开、招生信息公开、招聘信息宣传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准确地在福田教育网及福田政府在线网站、微信公众、公示栏等全方位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区教育局制定并引发了《福田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本制度。截至2020年底,福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是制定标准目录,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2020年,区教育局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电视报刊等传播教育信息,解读教育政策,让公众更便捷的获取权威教育资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要求,区教育局编制并发布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区教育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积极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三是规范执法公开,提高教育行政执法水平。为了规范和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和市、区工作要求,结合本区教育行政执法实际,建立了相关公示制度,包括《福田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管理制度》《福田区教育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福田区教育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按要求在“福田区政府在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专栏中予以公示。
四是健全行政决策。落实重大决策公开制度。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教育工委工作制度、局领导班子工作例会制度等会议制度及规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定机制。2020年度,区教育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过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领导集体讨论等核心环节,并形成记录和资料,完整存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福田区教育局主动对外公开政府信息1009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468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02条,微信304条,办事指南类、组织机构类等其他信息1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超300条,主要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参与互动、进行政策解读。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虽然福田区教育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实际成效,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业务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依法公开意识仍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深度仍需挖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仍需拓展;四是政务公开监督员工作未形成常态机制,相应配套制度及人员配置需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的意识,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用制度促使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另外,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系统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同时,从政务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务信息,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