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局仲裁院实行简易程序一周受理4件集体案件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7-03 12:15来源 : 区人力资源局
近期,区人力资源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存在集中频发现象,仅以6月份最后一周为例,单周受理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数高达4件,涉及人数合计67人。区仲裁院结合我区实际对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在受理、审理和结案各阶段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实行了简易程序,旨在加强集体案件处置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在处置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中,区仲裁院遵循以下四点原则性指导方法:(一)明确适用对象。“集体劳动争议”是申请人一方在十人人以上,涉及标的大、案情紧迫,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或可能产生连锁反应的案件。(二)开通绿色通道。针对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确立了“快立、快审、快结”原则,积极引导调解,做好及时裁决,缩短案件处理期限。(三)严格执行程序。区仲裁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应做到充分调查案件事实,严格审查双方证据,依法制作仲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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