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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局仲裁院开展仲裁员等级预评定工作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5-22 09:11来源 : 区人力资源局

  

  近日,为加强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的科学管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专业化水平,根据市人力资源局关于仲裁员等级评定工作方案要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展区仲裁员等级评定集体初审工作。 

  区仲裁院成立仲裁员等级评定专项小组,在采集和仲裁员办案工作数据、听取各仲裁员工作汇报后,严格依照省人社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下发的《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级设置及评定标准》,参照《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等级评定工作方案》对各仲裁员基础信息档案,对仲裁员申报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评定小组逐一对每名仲裁员的拟定等级进行讨论审查核定,并在集体审查记录表上签字确认,最终依据评定权限形成区级仲裁院评定结果和初评结果。 

  开展仲裁员等级评定工作是贯彻落实仲裁员分级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级评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增强仲裁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完善全区仲裁员完善职业发展通道,更好地稳定和激励仲裁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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