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资源局联合南园街道办及派出所指导企业安全有序复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2-06 10:14来源 :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福田辖区企业若早于2月9日24时复工,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向区工信局备案后,在现场具备有效的防疫物资和防疫机制的情况下才能复工。2月3日起,我局接到多宗反映企业未经备案擅自复工的投诉举报,多数企业经规劝已自觉将复工日期变更至2月9日后,但个别企业仍然继续擅自开工。2月4日,我局林伟斌副局长、南园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黄小平主任带领工作人员共同前往其中一家经规劝仍不停业的涉事企业检查。经查,改企业为一家旅行社,因为本次疫情出现大规模机票退订工作急需处理,在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组织55名员工集聚在一间约10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内办公。伟斌副局长及南园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向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严厉指出:办公场地属于人员密集场所容易引起疫情暴发,企业在没有办理好复工备案手续前必须立即停工,即便完成备案的情况下工作人员也不能如此地密集聚集,也要采取分散或者分批次上班的方法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影响。南园派出所积极配合排查工作,安排警员到场要求企业必须立即向区工信局备案复工,在没有获得备案的情况下,必须立即停止经营。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停业,并承诺在备案手续没有办理完善前采取员工在家办公等方式处理机票退票工作,一定不再采取人员聚集的方式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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