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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8-01 14:48来源 : 区安监局

  、全区上半年事故累计情况

  2018年上半年,福田区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火灾等行业领域累计纳入统计的安全事故162起,死亡16人,受伤14人,直接经济损失19.56万元。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3.88%,死亡人数同比下降5.88%,受伤人数下降53.33%,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2.46%。四项指标均呈下降趋势。

  1、道路交通。全区纳入统计的道路交通事故68起,死亡7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7.56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15%,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51.85%,直接经济损失下降40.14%。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全区纳入统计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0起,死亡9人,受伤1。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28.57%,受伤人数上升100%(增加1人)

  3、火灾。全区纳入统计的火灾事故84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1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47.50%,死亡人数下降300%(减少3人),受伤人数300%(减少3人),直接经济损失下降79.45%。

  、全区上半年安全形势及事故分析

  上半年各类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四项指标均呈下降趋势,安全形势平稳可控。总体特点如下:

  1.上半年四项指标皆得到有效控制,但5、6月份反弹明显。自5月份以来,道路交通、装饰装修工程和零星作业事故反弹明显,特别是进入5、6月份后,共计死亡人数为9人,占总死亡人数的56.25%。上半年死亡事故、受伤事故集中在道路交通和工矿商贸及其他两大领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的上升,消防安全领域,火灾事故较多,但未有人员死亡或受伤,整体形势平稳。

  2.道路交通事故上半年生产安全事故总体稳定,但6月份死亡人数有上升苗头。一是死亡事故宗数、死亡人数同期比持平。2018年1月至6月份一般程序立案68宗,同比下降15.00%;死亡事故7宗,死亡7人(2017年7宗,7人),同比持平。二是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22时至5时。2时至5时3宗,占比42.86%;20时至22时2宗,占比28.57%; 5时至7时30分1宗,占比14.29%,0时至2时1宗,占比14.29%。三是事故主要发生在主干道上。2018年7宗死亡事故中,6宗发生在主干道上,占比85.71%;1宗发生在一般城市道路上(“2·6”死亡事故),占比14.29%。

  从死亡人员类型看,7宗死亡事故死者中男性居多,外来人口占比大。7名死者中6名为男性,6名为外来人口,均占比85.71%。其中2名为环卫、绿化工人,占比28.57%。

  从交通方式来看,7宗死亡事故均涉及行人非机动车。涉及行人事故4宗(“2·6”死亡事故、“6·1”死亡事故、“6·6死亡事故、“6·16死亡事故),占比57.14%;涉及非机动车事故3宗(3·13死亡事故、“4·2死亡事故、“6·8死亡事故),占比42.86%。

  从违法行为看,7名死者中,5名死者存在违法行为。负同等以上责任3人,占总死亡人数的42.86%。

  从肇事司机信息分析,肇事司机均为男性,驾龄在10年以上的有5人,占比71.43%。7名肇事司机中,2名为深圳本地人口,5人为外来人口。6人负同等以上责任,占比85.71%。

  3.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集中。半年,全区共统计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10起,死亡9人,受伤1人。同比事故起数上升100%,死亡人数上升28.57%,受伤人数上升100%

  其中,高处坠落和触电事故在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性事故中占比较高,高坠事故死亡4人,占44.44%;触电事故死亡3人,占33.33%。特别是5月份以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死亡5人。建筑业及装饰装修工程死亡2人,占死亡人数的22.22%。

  4.消防安全形势维持稳定。年上半年我区火灾“四项指数”同比大幅下降:共发生火灾84起,同比下降了47.50% ;死亡0人,同比下降了300%(减少3人);受伤0人,同比下降了300%(减少3人);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同比下降了79.45% 。电气火灾火情高发,电气火灾30起,占火灾总数35.7%。住宅火灾突出,住宅(含宿舍)火灾有41起,占火灾总数48.8%。主要为电气火灾和生活用火不慎火灾,分别占住宅火灾数的53.6%和26.8%。

  从月份来看:1月火警共27起,录入火灾14宗;2月火警共24起,录入火灾8宗;3月火警共40起,录入火灾19宗;4月火警共25起,录入火灾7宗;5月火警共24起,录入火灾24宗;6月火警共17起,录入火灾12宗。火灾火警数总体平稳,3月份火警数比较多,主要为电气(电线短路、老化、电器故障)火警13起,由于户外(垃圾桶、灯笼、树叶冒烟)冒烟报警的9起,生活用火不慎(炒菜、干锅、煤气泄漏)火警8起。

  从火灾发生的具体时间看:从火灾时间段分析:0-2时火灾3宗,2-4时火灾1宗,4-6时火灾6宗,6-8时火灾7宗,8-10时火灾7宗,10-12时火灾3宗,12-14时火灾11宗,14-16时火灾8宗,16-18时火灾8宗,18-20时火灾6宗,20-22时火灾14宗,22-24时火灾10宗。其中12-16时和20-24时这两个时间段是火灾高发期。

  火灾原因分析,电气火灾30起,站火灾总数35.7%。生活用火不慎火灾13起,占火灾总数15.5%。自燃、外来火源11起,占火灾总数13.1%。放火、玩火4起。吸烟引起火灾3起。生产切割作业引起的火灾2起。其他21起。

  电气火灾仍然是火灾主要原因,主要由插排短路、电器故障、线路老化短路引起。生活用火不慎火灾是次要原因,主要由煮饭做菜、烧香拜佛等引起。自燃、外来火源引起的火灾占比有所提升,比去年(占火灾总数9.8%)高了3个百分点。

  从火灾场所分析,住宅(含宿舍)火灾有41起,占火灾总数48.8%。主要为电气火灾和生活用火不慎火灾,分别占住宅火灾数的53.6%和26.8%。户外(含垃圾废弃物、露天框架)火灾9起。公共场所(餐厅、公园、医院等)火灾7起。汽车火灾8起。办公场所火灾3起。工地火灾2起。其他14起。

  、2018年第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研判

  第三季度,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受高温、汛期、台风等季节性天气的影响进一步加大,历来是各类死亡事故高发期,事故防控压力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历史数据显示三季度各类事故较为高发。去年第三季度,全省共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9起,占全年事故总量的 20.45%,发生广河高速惠州“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9人死亡。从我市情况看,各类事故造成150人死亡,占全年事故总死亡人数的29.7%,第三季度压降事故对全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意义重大。从我区情况看,发生“7·2”中元大厦高坠死亡事故和“7·22”南园向东围29号402火灾亡人事故,特别是“7·22”火灾事故导致2人死亡事件,压降事故的压力空前加大。因此本季度事故防控工作对全年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意义重大。

  2.第三季度诱发事故的因素进一步增加。从季节天气因素分析,第三季度历来为台风影响高峰期,并伴有暴雨、雷电、高温和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诱发坍塌、中暑、淹溺等次生灾害事故的风险较高;同时,高温多雨天气带来空气湿度增大,电气设备绝缘等级降低,加之作业人员出汗导致身体表面绝缘电阻降低,易发生触电事故。从生产经营规律分析,进入下半年,生产经营活动及道路运输进入繁忙期,用电量剧增,发生道路交通、消防、工矿商贸等领域事故的风险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重点生产经营建设项目普遍进入施工旺季,新的轨道线路将陆续开工建设,防范建筑施工事故难度加大;进入暑期及旅游旺季,来深游客大幅上升,交通运输更趋繁忙,涉水活动持续活跃,游乐设施运行频密,发生道路运输及旅游安全事故的风险增加。

  、工作意见和建议

  1.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务必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责任落实到位,把压力传导到位,要重点区域重点抓、突出问题突出抓,做到精准施策,把办法想到极端,把措施用到极端,全力解决突出问题、补齐短板,确保工作落地见效,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2.住建局、安监局、交警大队、公安消防、各街道等部门要认真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找准本辖区、本行业事故高发特点,持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强化建筑施工和小散工程安全监管、深化城市建设和运行领域安全整治、深入开展电气火灾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涉电公共设施及用电安全整治,着力压实责任、消除管理漏洞,要充分发挥刑事追责手段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的惩治和威慑作用,对典型事故和违法行为形成警示案例在相关行业领域及媒体公开通报,切实遏制事故高发势头。

  3. 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提前做好台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可能导致坍塌、垮塌的设施设备、危险场所和部位加强安全检查,突出加大对危险边坡、隧道涵洞、堤坝河道、围墙挡土墙、房屋建筑和地下工程施工、渣土受纳场、临时建筑等重点区域(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地面塌陷等次生灾害事故发生。

  4.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广泛持续地进行安全预警提示,宣传汛期安全生产、建筑施工、夏季防火及道路交通等安全知识,督促警示企业、单位和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市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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