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三季度全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形势分析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10-30 09:23来源 : 区应急管理局
一、1-9月份全区事故累计情况
(一)各类事故总体情况
1.各类事故总体情况。2020年1-9月份,福田区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火灾等行业领域累计纳入统计的安全事故140起,死亡17人,受伤28人,直接经济损失80.5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0.45%,死亡人数下降37.04%,受伤人数下降47.17%,直接经济损失上升71.79%。事故指标同比呈三降一升趋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1)道路交通。全区纳入统计的道路交通事故46起,死亡9人,受伤28人,直接经济损失12.6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6.11%,死亡人数下降35.71%,受伤人数下降4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8.91%。
(2)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全区纳入统计的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7.27%,死亡人数下降38.46%。
(3)火灾。全区纳入统计的火灾事故8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7.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7.53%,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59.56%。
2.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9月份,全区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4人,去年同期起数16起,死亡18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12.5%,死亡人数下降22.22%。
(1)商贸制造业。未发生事故,同比持平。
(2)建筑业。发生3起事故,死亡3人,去年同期发生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起数下降50%,死亡人数下降62.5%。按细分行业分析,房屋建筑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他2起,死亡2人。
(3)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去年同期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死亡人数各上升20%。
(4)其他行业。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去年同期发生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起数、死亡人数持平。
3.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1-9月份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自然灾害情况
1.森林火灾情况。2020年全区1-9月份共接森林火警4起,经确认1起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共计约1204㎡。去年同期共接森林火警5起,经确认1起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10㎡,未造成人员伤亡。
2.台风暴雨情况。1-9月份,福田区平均雨量为1471.9毫米,相比去年同期(1923.4毫米)下降23%,同比近5年同期(1842.7毫米)下降20%,全区共启动暴雨黄色预警35次,启动防汛关注级应急响应35次,防汛IV级应急响应6次。台风IV级应急响应2次,大风预警18次。
3.大风预警情况。大风预警共17次,其中蓝色14次,黄色3次,全区最大瞬时风力为九级(20.9米/秒)。
4.地质灾害情况。全区未发生地质灾害。
5.地面坍塌情况。地面坍塌发生52起,受给排水管道(含给排水箱涵、暗渠化河道)老化渗漏或破裂、顶管暗挖、回填不实、地基沉降、水土流失以及大型施工扰动、地铁轨道施工等因素影响,地面坍塌事故高发易发。
二、2020年全区安全形势及事故分析
(一)2020年1-9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形势
2020年1-9月份全区各类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三降一升趋势,总体特点如下:
1.安全生产事故较为集中。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和工矿商贸及其他两大领域,其中道路交通死亡9人,工矿商贸及其他死亡8人。
2.工矿商贸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1-9月份共死亡8人,同比下降38.46%,其中一季度较平稳,死亡1人,二季度反弹明显,死亡5人,三季度较二季度下降,死亡2人。其中涉及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5起,电力、建筑、水务工程各1起。
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上升形势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46起,同比下降36.11%,死亡9人,同比下降35.71%,受伤28人,同比下降44%。
4.消防安全形势平稳但风险不容忽视。2020年1-9月份,全区火灾事故86起,同比下降7.53%,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7.9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59.56%。
5.进入秋季后,天气晴朗干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发生森林火灾,需提前部署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台风季进入尾声,但仍需做好秋台及暴雨防范,积极应对台风暴雨可能引发的各类事故。我区地面坍塌事故多发,易受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进入秋季后,工程建设活动进入高峰期,地面坍塌防治工作不容乐观,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2020年1-9月份,我区共发生46起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2.6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6.11%,死亡人数下降35.71%,受伤人数下降4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38.91%。
从时间上看,凌晨、上午时段亡人事故高发。9起亡人事故中,有4起发生在早高峰前后延时段(6-7时2宗、10-11时2宗),占亡人事故总数的44.44%; 其次为夜间至凌晨时段亡人事故3宗(21时-22时、0-1时、5-6时各1宗),占亡人事故总数的33.33%;白天的午后时段(13-14 时、15-16时)2宗,占比22.22%。
从发生月份看,2月和3月为亡人事故高发期。其中2月份发生2起2人,占亡人事故总起数22.22%;3月份发生3起3人,占亡人事故总起数33.33%;1月份、5月份、7月份、9月份各发生1起1人,各占亡人事故总起数11.11%。
从道路类型看,一般城市道路亡人事故占比高。发生在一般城市道路亡人事故8起8人,占亡人事故总起数88.88%,其中发生在斑马线上2起2人,发生在人行道上1起1人;发生在城市快速路亡人事故1起1人,占亡人事故总起数11.11%。
从交通方式看,亡人事故涉及主体呈现多样化。9起亡人事故中,涉行人3起,占亡人事故总起数33.33%;涉非机动车4起,其中涉电动自行车2起、涉三轮摩托车1起、涉共享单车1起,共占亡人事故总起数44.44%;涉营运性车辆5起,占亡人事故总起数55.55%,主体涵盖新能源电动出租车、货车及客车等营运车辆。
(三)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分析
2020年1-9月份全区共统计工矿商贸及其他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下降27.27%,死亡人数下降38.46%。
从事故类型分析,事故类型多样,触电事故3起(“3·26”“5·21”“8·17”事故),占比37.5%,物体打击事故1起(“4·10”),坍塌事故1起(“6·27”事故)、机械伤害事故1起(“5·4”事故),各占比12.5%,高处坠落事故2起(“5·26”、“8·07”事故),占比25%。
从事故所属行业分析,零星作业4起(“3·26”“5·26” “8·07” “8·17”事故),占比50%,小散工程1起(“5·21”事故),电力工程1起(“4·10”事故),建筑工程1起(“5·4”事故),水务工程1起(“6·27”事故),各占比12.5%。
(四)消防火灾事故分析
2020年1-9月份我区共发生火灾86起,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67.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7.53%,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59.56%。
从火灾场所分析,住宅仍是火灾易发场所,今年住宅发生火灾46起,占火灾总数53%,且主要集中在城中村、老旧小区住宅;其他火灾21宗,占比24%;交通工具4宗,占比5%;饭店、商业场所、室外火灾各5宗,各占比6%。
从导致起火原因来统计:电气原因引起48宗(占比56%);祭祖引起2宗(占比2%);其他引起9宗(占比11%);遗留火种引起12宗(占比14%);自燃引起15宗(占比17%).
(五)自然灾害防治形势分析
2020年全区1-9月份共接森林火警4起,经确认1起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共计约1204㎡。去年同期共接森林火警5起,经确认1起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10㎡,未造成人员伤亡。
三、2020年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研判
岁末年初,临近元旦春节假期,历来是各类事故易发、高发期,冬季安全生产防控工作压力进一步加大。一是季节因素导致事故多发。第四季度进入秋冬季节,空气持续干燥,设备设施易产生静电而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气温下降,居民用电环节逐渐增多,特别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以及燃气使用量将剧增,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冷暖天气变化不规律,昼夜温差大,设备和金属构件容易发生锈蚀、扭曲、破裂,易导致泄漏和爆炸事故;天气寒冷,作业场所通风不畅,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大量积聚,造成中毒事故;秋季能见度低,人会出现“秋乏”现象,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二是各行业生产建设活动活跃导致事故易发、多发。各类工程施工、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活动大幅增加,引发各类事故的风险加大。进入第四季度后,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建筑工程项目超进度、赶工期意愿强烈,人流、物流、车流加剧,可能因放松警惕、疲劳作业、违规违章作业导致事故。
三是春运期间,长途客运、“两客一危”、货车、泥头车等重点车辆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高发,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四、对策措施
(一)全力确保特别防护期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各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奋战一百天 全年保平安”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和全市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的有关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动员一切力量,采取一切措施,以临战状态、决战姿态打好特别防护期安全保卫战。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二)全力确保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
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各街道等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着力强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应急处置工作,特别是要针对性部署冬季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清查整治老旧住宅、“三小场所”、出租屋、“房中房”、地下建筑、物流仓储、锂电池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无牌无证的废品回收站等消防隐患突出的场所和部位,全面动员基层力量,强化对电气火灾、使用不合格热水器的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预防和减少亡人伤人火灾及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林区、公园的监测预警、巡查检查及火源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提前做好扑火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全力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建工、水务、城市管理和各街道等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全力降压事故数量,确保建筑施工领域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要突出危险性较大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隧道施工、深基坑、脚手架、高处和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支撑防护、通风照明、应急通道等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各类防护措施安全可靠,坚决遏制建设工程事故的多发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