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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8月典型案例“深圳市皇御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行为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8-03 11:06来源 : 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一、案件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市皇御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行为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EWY9K7J)

  法定代表人:雷阿福

  二、案件情况

  2023年5月30日,福田区应急管理局福田街道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皇御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次执法检查由深圳市皇御轩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店长助理雷阿福陪同检查),根据该单位店长助理雷阿福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该单位成立于2017年12月14日,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面积:2400平方米,从业人员:17 人(含法定代表人)。

  经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当场开出《现场检查记录》(深福)应急现记〔2023〕375号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深福)应急责改〔2023〕52号。2023年6月13日,福田区应急管理局福田街道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当日,该单位已对该项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完成整改,现场发出《整改复查意见书》(深福)应急复查〔2023〕55号。经审批本案已于2023年6月13日进行立案调查。

  主要证据有:(1)《现场检查记录》(深福)应急现记〔2023〕375号;(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深福)应急责改〔2023〕52号;(3)《整改复查意见书》(深福)应急复查〔2023〕55号;(4)调查询问笔录;(5)音频资料等。

  三、执法过程

  1、2023年5月30日,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当场发出(深福)应急责改〔2023〕52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2、2023年6月13日,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依法发出(深福)应急复查〔2023〕55号《整改复查意见书》;

  3、2023年6月13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并开展调查(立案号:(深福)应急立〔2023〕65号);

  4、2023年7月4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发出(深福)应急告〔2023〕8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5、2023年7月12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发出(深福)应急罚〔2023〕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经查明,该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存在“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调整补充)违法行为编号1018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从业人员9人以上20人以下的,处人民币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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