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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11月典型案例“深圳市泓轩广告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11-02 11:56来源 : 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一、案件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市泓轩广告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0X608K)

  法定代表人:李文文

  二、案件情况

  2023年7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中队执法人员对深圳市泓轩广告有限公司(该单位成立于2018年3月6日,经营面积约120平方米,主要从事广告设计、喷绘制作业务。该单位实际从业人员为4人)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法人员依法发出(深福)应急责改〔2023〕122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023年8月8日执法人员对深圳市泓轩广告有限公司进行复查,经查,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园岭中队现场发出(深福)应急复查〔2023〕125号《整改复查意见书》。园岭中队于2023年8月10日立案(立案号为:(深福)应急立〔2023〕125)。

  主要证据有:(1)《现场检查记录》(深福)应急现记〔2023〕677号;(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深福)应急责改〔2023〕122号;(3)《整改复查意见书》(深福)应急复查〔2023〕125号;(4)调查询问笔录等。

  三、执法过程

  1、2023年7月25日,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并当场发出(深福)应急责改〔2023〕122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2、2023年8月8日,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依法发出(深福)应急复查〔2023〕125号《整改复查意见书》;

  3、2023年8月10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进行立案并开展调查(立案号:(深福)应急立〔2023〕125号);

  4、2023年8月25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发出(深福)应急告〔2023〕140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5、2023年9月4日,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发出(深福)应急罚〔2023〕1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该单位第1项行为“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复查时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和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版)》(调整补充)违法行为编号1018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900元(玖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单位第2项行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复查时完成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六)项和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版)》(调整补充)违法行为编号1004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处人民币900元(玖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综上,决定对该单位合并处人民币1800元(壹仟捌佰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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