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深圳市广瑞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定代表人:曾钢锐
二、案件情况
2019年3月12日,福田区安监执法大队华富街道中队执法人员在陈文添(施工负责人)陪同下,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本次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问题:现场有1名进行电工作业的施工人员(徐光茂,身份证号:51302119740425****),未能向执法人员出示特种作业操作证,执法人员通过其身份证号码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未能查询到此人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执法人员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深福)安监责改 [2019]70号。
2019年3月15日,执法人员按照程序进行复查,深圳市广瑞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将无电工证的徐光茂从电工岗位辞退,(现场提供一份《临时工辞退证明》,签署日期:2019年3月15日)。执法人员出具《复查整改意见书》(深福)安监复查〔2019〕51号。经报局领导批准3月22日同意对以上问题进行立案。
三、执法过程
1、2019年4月9日依法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深福)应急罚告〔2019〕57号)
2、2019年4月18日经领导审批依法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深福)应急罚〔2019〕D58号)。
四、法律依据
深圳市广瑞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持证上岗作业;在责令期限内完成了改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及《深圳市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17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08)的规定,对深圳市广瑞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予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