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律师事务所处理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梅林街道-住宅小区)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4-12 10:49来源 : 区水务局
根据《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就采购律师事务所处理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梅林街道-住宅小区)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项目事宜,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采购律师事务所处理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梅林街道-住宅小区)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采购预算:人民币25万元
(二)服务内容:具体详见《采购律师事务所处理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梅林街道-住宅小区)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项目招标书》
(三)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律师事务所处理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梅林街道-住宅小区)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项目招标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广东省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 四、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下午6:00(星期一)。投标人将投标件按照要求封装后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三道南弘毅路1号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厦504室)。 五、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采购人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四道与弘毅路一号区环境监控监测基地大楼504 采购人联系人:黄工 采购人联系方式:0755-83924768
采购律师事务所处理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
清源工程(梅林街道-住宅小区)
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项目招标书
第一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梅林街道-住宅小区)该项目已由审计局结算审定并出具审计报告,但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并就此事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我局向其支付工程款共计2873181.9元及支付迟延付款利息以2873181.9元为基数(自2017年9月8日起至起诉之日止,计145941.9元),合计3019123.8元。
(二)采购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四)采购限价
限价上限为人民币25万元,合同结算总价也以此为上限。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判决或和解协议或民事调解书生效之日止。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具体服务要求
1.乙方指派律师在本案中担任甲方的一审、二审诉讼代理人及反诉(如有)一审和二审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作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5.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6.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商务需求
(一)报价要求
保底服务费为人民币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全案总服务费上限为人民币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保底服务费为固定报价,请各投标单位对全案总服务费进行报价。
(二)违约责任
1.如因投标人的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解除合同后,投标人应返还未提供服务的相关款项。
2.除本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由此使对方遭受损失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服务人员违法或失职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服务质量监督
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对中标方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方如发现中标方工作内容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中标方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修改调整。采购方认定中标方项目成果达到合同要求,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后,由采购方签署意见验收通过。
第二章 资质要求与符合性检查
(一)投标资格与资质的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登记(注册),具有广东省司法厅正式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经年检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符合性检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要求;
2.投标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3.出现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情况。
第三章 定标原则
定性评审+竞价法。
第四章 投标事项
一、请各投标单位结合项目招标书制定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包含商务标(报价函)、技术标(简要服务方案、拟安排的项目成员情况)、资信标(同类业绩)
二、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件(电子光盘1张),需全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于2019年4月17日18时前提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三道南弘毅路1号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厦504室)。
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
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峰,83924768;17875863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