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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2-19 15:06来源 :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为开展正本清源排水管网查漏补缺、工程后续整改、验收等工作,我局拟对《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报价50万元以内)进行招标。详细内容见附件《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书》。

  特此公告。

  附件:《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招标书》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9年2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文萍,13480181223;景艳波,83073722)

  附件: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单位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书

  第一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为开展正本清源排水管网查漏补缺、工程后续整改、验收等工作,拟通过采购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协助开展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二)采购单位

  深圳市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三)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定性评审法评标,竞价法定标。

  (四)采购限价

  50万元人民币以内。

  (五)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时间为8个月

  二、需求内容

  (一)报价要求

  50万元人民币以内。

  (二)服务要求

  协助开展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接受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人员要求

  需委派4名工程师(2名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协助开展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三、具体技术要求

  (一)投标单位需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二)近三年有同类技术咨询业绩。

  (三)所安排的项目团队至少配备高级工程师2名,工程师2名。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

  8个月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中标单位按采购单位的要求派驻人员协助开展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并接受采购单位的工作安排、指导、监督和检查。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采购方的项目投标。

  (三)服务要求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合同的规定,在服务区域内协助甲方开展协助开展正本清源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及第三人得合法权益,不得获取不当利益,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中标单位需协助我局做好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3.协助我局做好代建项目现场管理。

  4.对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工程提供技术支持。现场复核已完成排水管网改造的小区,按照排水达标创建相关要求,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5.协助做好福田区排水管网正本清源收尾工作。

  6.服从我局工作安排,并配合做好工程管理相关事项。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后支付合同价的40%作为预付款,合同签署5个月后支付剩下尾款。

  (四)违约责任

  1.如因投标人的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提供服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解除合同后,投标人应返还未提供服务的相关款项。

  2.除本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外,甲乙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由此使对方遭受损失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赔偿全部损失,并按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服务人员违法或失职行为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服务质量监督

  采购方有权根据项目的工作内容和相关要求,对中标方工作内容和工作进度提出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方如发现中标方工作内容有严重错误或有正当理由对中标方履行的服务不满意的,有权要求中标方及时修改调整。采购方认定中标方项目成果达到合同要求,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项目验收后,由采购方签署意见验收通过。

  第二章 评审方法

  一、资质要求与符合性检查

  (一)投标资格与资质的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咨询乙级资质。

  (二)符合性检查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该投标人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要求;

  2.投标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

  3.出现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情况。

  第三章 定标原则

  本项目将采用定性评审法进行评标,符合资格与资质的投标人均为中标候选人,竞价法确定最终中标人。

  第四章 投标事项

  一、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件(一式3份),电子光盘1张,需全密封并在密封口加盖公章,由局定标委员会在评标前开封。

  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18点00分。投标人将投标件按照要求封装后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提交至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三道南弘毅路1号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厦504室)。

  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9年2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邓小姐,8307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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