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辖区内股份合作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订《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献言建策,并在10月24日下午六点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委区府办机关大楼2920室收,联系电话:82918979(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ajjawb0@szft.gov.cn。
相关附件:
1.《福田区股份合作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