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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9-03 09:30来源 :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征集期限:从2018-09-03至2018-09-07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贯彻落实《“十三五”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决策部署,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深人环规〔2018〕1号)等规定,市人居委起草了《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公平竞争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9月7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土地房产交易大厦709室收,联系电话:0755-23911923(邮编518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oushaogang@szhec.gov.cn。

  附件: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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