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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福田区法律专业服务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的民意征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6-28 00:00来源 : 区司法局

  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为吸引人才,为福田辖区人才创业提供良好环境,留住优质企业和优秀人才,现启动福田区2017年度产业人才住房配租工作。

  以下为2016年度的福田区法律专业服务业人才租赁住房的认定标准和申报资格条件,现就认定标准和申报条件公开向社会征集意见,为2017年度福田区法律专业服务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的开展打好群众基础。

  1.认定标准

  分类标准(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1)上年度纳税分别排名前5的市属律师事务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

  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未在限期内提出申请,可适当放宽排名前5的限制,按纳税排名取足10家律师事务所(5家市属律师事务所和5家区属律师事务所)。

  (2)上年度人均收入分别排名前5的市属律师事务所和区属律师事务所;

  符合上述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未在限期内提出申请,可适当放宽排名前5的限制,按人均收入排名取足10家律师事务所(5家市属律师事务所和5家区属律师事务所)。

  (3)上年度提供公益法律诉讼服务宗数50宗以上,且排名前5的律师事务所或社会组织;

  (4)上年度出版学术专著5本以上,且排名前5的律师事务所或社会组织;

  2.申报资格条件(须同时具备)

  (1)组织机构和税务登记在福田区;

  (2)申报类别符合法律服务业的分类标准;

  (3)经营或运作稳定,依法纳税,具一定规模、信用和社会贡献能力;

  (4)近三年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未享受市政府人才住房政策支持。

  您的意见对我们的工作很重要,请您于2017年7月30日前写好您的意见,发送至福田区司法局律公科科室邮箱ftsflgk@sz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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