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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2月典型案例“深圳市盈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2-11 11:24 来源 :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一、案件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盈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喜

  二、案件情况

  2024年11月11日,福田区应急管理局福田街道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对深圳市盈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该单位成立于 2018年6月14日,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面积:1680 平方米,从业人员:8人。主要从事住宿业。根据店长徐海武口述,该单位没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以下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1.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该单位没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书及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图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该单位提供的《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中的安全主任徐某明已于2022年离职,安综系统里的相关人员吴某军、李某梅已不在该单位)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开出《现场检查记录》(深福)应急现记〔2024〕1104 号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深福)应急责改〔2024〕171号。

  2024年11月26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复查当日,该单位已对以上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完成整改,现场发出《整改复查意见书》(深福)应急复查〔2024〕184号。

  主要证据有:(1)《现场检查记录》(深福)应急现记〔2024〕1104号;(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深福)应急责改〔2024〕171号;(3)《整改复查意见书》(深福)应急复查〔2024〕184号;(4)调查询问笔录。

  三、执法过程

  1、2024年11月11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当场发出(深福)应急责改〔2024〕171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2、2024年11月26日,行政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复查,依法发出(深福)应急复查〔2024〕184号《整改复查意见书》;

  3、2024年11月27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并开展调查(立案号:(深福)应急立〔2024〕238号);

  4、2024年12月12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发出(深福)应急告〔2024〕252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5、2024年12月25日,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发出(深福)应急罚〔2024〕2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法律依据及处理结果

  深圳市盈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调查,该单位此项违法行为系首次违法,但违法行为存在时间较长,故建议对该单位进行一般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 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03的规定,建议就该项违法行为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 500元(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综上,决定就上述违法行为对该单位作出罚款500元(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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