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3月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信息提供日期 : 2016-04-21 00:00来源 : 区安监局
2016年1-3月份,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持续完善辖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情况
(一)四项指标基本情况
2016年1-3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火灾等行业领域累计发生安全事故103起,死亡4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41.4万元(因工矿商贸事故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无法进行同比)。
(二)三类事故指标情况
1.道路交通。1-3月,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3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3.4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上升5.26%,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下降27.7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6.17%。
2.工矿商贸。1-3月,全区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2人。
3.火灾。1-3月,全区发生火灾事故8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7.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6.22%,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98.96%。
二、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
3月份各类事故“四项指标”除事故宗数环比下降30%外,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均环比上升,其中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升幅达100%和500%。据分析,春节后各行业陆续复工、生产经营日趋活跃、新员工上岗作业增多及天气变化等季节性和心理因素叠加,客观上导致部分事故指标环比大幅上升。
1-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全区1-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全区交通、火灾事故除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236.51%之外,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火灾事故下降36.22%。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工矿商贸、消防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是辖区伤亡事故集中在道路交通领域;三是火灾事故较往年相比有所下降,但仍然多发,电气类火灾仍然是主因,居家火险防范必须予以重视。
三、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及工作建设
(一)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工作建议
第二季度历来是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集中期,将面临高温、多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状况,且“五一节”“端午节”等假期将至,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假期群众出行活动频繁,下一阶段是交通事故、建筑施工高坠、电气火灾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领域、辖区和季节特点,以开展危险边坡、消防安全等14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采取针对性防范,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现结合工作重点,对我区下一阶段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预警预防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二)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随着高温、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增多,对安全施工构成不利因素,引发各类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等起重机械伤害事故风险加大。据此,建议区住建部门加强施工工地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边坡、深基坑、高空作业等施工防护,模板支护、脚手架搭设、塔吊和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的安全检查,严禁在强风、强暴雨、强雷电等灾害天气下冒险作业,采取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等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东莞“4·13”龙门吊倒塌类似事故发生。此外,市属项目安全管理仍是辖区建筑施工安全重中之重,尤其是平安金融中心等高层建筑、地铁施工等安全防护工作予以重视,此项工作须区住建局、区轨道办加大协调力度,积极联系市轨道办、市住建局等主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控制工地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确保辖区工地安全。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根据事故统计,我区1-3月份人员伤亡集中在道路交通领域,下一阶段,尤其是 “五一”、“端午”等节假日,群众户外活动集中,道路交通人流、车流增大,交通运输客运、货运繁忙,极易存在车辆超员、超载、超限、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据此,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及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通城”行动,大力推进“禁摩限电”行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车辆出行高峰时间段、风雨天道路交通疏导和监管;此外,恶劣天气期间泥头车安全防范工作也不容忽视,必须重点狠抓泥头车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视源头管理,住建部门须切实抓好辖区再管工地出土车辆日常管理,从源头上遏止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火灾事故在我区“四项指标”事故中居首。建议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突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等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地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查封 “三合一”场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用火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一、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基本情况
(一)四项指标基本情况(按国家安监总局最新统计口径要求统计
2016年1-3月份,全区道路交通、工矿商贸、火灾等行业领域累计发生安全事故103起,死亡4人,受伤15人,直接经济损失41.4万元(因工矿商贸事故统计口径发生变化,无法进行同比)。
(二)三类事故指标情况
1.道路交通。1-3月,全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起,死亡3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3.47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上升5.26%,死亡人数下降50%,受伤人数下降27.78%,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6.17%。
2.工矿商贸。1-3月,全区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1人,受伤2人。
3.火灾。1-3月,全区发生火灾事故81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7.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下降36.22%,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上升398.96%。
二、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
3月份各类事故“四项指标”除事故宗数环比下降30%外,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均环比上升,其中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升幅达100%和500%。据分析,春节后各行业陆续复工、生产经营日趋活跃、新员工上岗作业增多及天气变化等季节性和心理因素叠加,客观上导致部分事故指标环比大幅上升。
1-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全区1-3月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是全区交通、火灾事故除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236.51%之外,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均同比下降,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0%,火灾事故下降36.22%。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工矿商贸、消防领域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二是辖区伤亡事故集中在道路交通领域;三是火灾事故较往年相比有所下降,但仍然多发,电气类火灾仍然是主因,居家火险防范必须予以重视。
三、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及工作建设
(一)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和工作建议
第二季度历来是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集中期,将面临高温、多雨、台风等极端天气状况,且“五一节”“端午节”等假期将至,人流物流车流密集,假期群众出行活动频繁,下一阶段是交通事故、建筑施工高坠、电气火灾等事故的易发、多发期。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领域、辖区和季节特点,以开展危险边坡、消防安全等14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为抓手,采取针对性防范,坚决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现结合工作重点,对我区下一阶段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预警预防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二)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随着高温、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增多,对安全施工构成不利因素,引发各类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倒塌等起重机械伤害事故风险加大。据此,建议区住建部门加强施工工地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督促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对边坡、深基坑、高空作业等施工防护,模板支护、脚手架搭设、塔吊和物料提升机安装使用的安全检查,严禁在强风、强暴雨、强雷电等灾害天气下冒险作业,采取防高坠、防坍塌、防触电等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东莞“4·13”龙门吊倒塌类似事故发生。此外,市属项目安全管理仍是辖区建筑施工安全重中之重,尤其是平安金融中心等高层建筑、地铁施工等安全防护工作予以重视,此项工作须区住建局、区轨道办加大协调力度,积极联系市轨道办、市住建局等主管单位,加强日常监管,有效控制工地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确保辖区工地安全。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根据事故统计,我区1-3月份人员伤亡集中在道路交通领域,下一阶段,尤其是 “五一”、“端午”等节假日,群众户外活动集中,道路交通人流、车流增大,交通运输客运、货运繁忙,极易存在车辆超员、超载、超限、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据此,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及交通运输部门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入开展“法治通城”行动,大力推进“禁摩限电”行动,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车辆出行高峰时间段、风雨天道路交通疏导和监管;此外,恶劣天气期间泥头车安全防范工作也不容忽视,必须重点狠抓泥头车专项整治工作,突出重视源头管理,住建部门须切实抓好辖区再管工地出土车辆日常管理,从源头上遏止泥头车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火灾事故在我区“四项指标”事故中居首。建议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依法查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突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等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地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查封 “三合一”场所;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普及安全用火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2016年1-3月份,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持续完善辖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