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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土地整备项目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7-14 00:00 来源 :供应商/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 购 公 告  

(项目编号:FTCG2017164340)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福田区土地整备项目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TCG2017164340

  2、招标项目名称:福田区土地整备项目评估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1)采购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内容:根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市政府292号令)的有关规定,市规划国土部门应当建立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预选库,并向社会公示预选库名录,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被征收人在公布的预选库名录中协商选定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目前该预选库尚未建立。为保障被征收人选取的评估服务机构具有可靠的业务能力和综合实力,保障我区土地整备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政策的可操作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福田区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规定,区土地整备中心需组织招标建立区评估服务机构预选库,遴选资质高、资信好、经验丰富、专业技术能力强的专业服务机构,现拟通过预选采购方式建立福田区土地整备项目评估服务机构预选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3)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

  4、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并经审核成为有效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后,可于2017年7月14日18时00分至2017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期间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详见深圳市政府采购网。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扫描件)。

  (3)供应商近三年内(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深府购[2014]16号,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资质查验: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质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或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的处罚。

  7、答疑事项: 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服务期限或服务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供应商予以关注。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7年7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

  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1、交纳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须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缴纳保证金一万元(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取);如另有规定,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规定。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项目开标日前两个工作日到账。

  (3)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一律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否则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处理。取消现金汇款等交纳方式,禁止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出和第三方代交。

  (4)以上相关要求必须严格遵守,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0012 1002 0054 9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7584021015

  12、敬请注意: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以获取采购人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且上述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13、质疑方式:供应商须在《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并将质疑函和相关证据递交至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5号窗口,联系电话:82917626。

  1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1)集中采购机构: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二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917623

  (2) 采购人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7楼

  联 系 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55-83596051

  (3)查询网站:深圳市福田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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