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环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7-04 17:41 来源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对福田区环境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包括了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侨香三道与弘毅路交界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902房,电话:82928134)。
一、概述
坚持“主动公开、高效便民、积极创新”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利用新媒体信息技术手段,开拓信息公开途径和平台,着力加强政民互动,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法规文件类信息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9条,业务动态类信息78条,办事指南类信息28条。
按照条例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政府信息,按照及时、便民原则,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申请受理情况。福田管理局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
收费情况。福田管理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向申请人收费。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8年,福田管理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次;网上咨询209人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福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福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福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8年福田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但政务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公开工作机制仍有待进一步理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待进一步深化。2019年福田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深入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要做好保密工作。
(二)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按照及时便民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的有关功能,不断增加网站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三)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福田管理局将针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规范福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