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环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3-12 16:13来源 : 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2020年度(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其中包括了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现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20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狠抓落实。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实行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工作措施;针对内容建设,实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建设和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规定、要求,做好 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加工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切实推进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方便了群众办事,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序开展,认真稳步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的进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我局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我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为1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申请受理情况。福田管理局202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 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
收费情况。福田管理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向申请人收费。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20年,福田管理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0次。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针对福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福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件。
针对福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0件。
六、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由于牵涉部门甚广,人员调整以及工作对接疏漏等原因,各项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全面。二是信息来源不足,各部门对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认识还不够,公开信息未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三是因民众对该项工作的认知意识较为淡薄,对有关公开信息的查询途径尚不被基层群众所熟悉;四是工作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并完善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确保信息的准确及时;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做到尽可能为群众提供最新最权威的政府信息,方便群众;多渠道、多维度公开信息,除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外,还通过市、区电视台、APP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相关信息;做好服务工作,更好地完成相关的咨询,在便民服务方面提供更好服务;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单位网络的建设,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抓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