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环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3-10 10:38来源 : 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福田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对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述,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侨香三道弘毅路1号福田区环境监测监控基地大楼,电话:0755-82928134,电子邮箱:hsj@szft.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着力加强政民互动,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在福田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在新闻报刊上发布相关报道、定期在图书馆、档案馆、行政服务大厅投放信息宣传册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受理依申请公开13件,并依据《条例》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照《条例》规定的15类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进行全面梳理,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和审核工作。保证内容及时更新,防止信息缺失和滞后,确保信息时效性,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局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福田政府在线”七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专栏下设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水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监测信息、环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全年公开信息累计13条。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多渠道、全链条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情况。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处级干部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局业务工作分工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培训学习,增强各科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凡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可公开的政务动态信息、涉及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等,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统一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02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重点领域公开信息为13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对照《条例》的要求,政务公开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仍有待进一步深化。2022年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将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加大公开力度,继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加强对《条例》和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做好保密工作。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