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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1-22 11:43 来源 :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政务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现公布福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历次全会精神,着力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强化督促落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2025年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通过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强华信息公开的审查流程,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公众参与度,在区政府在线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3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4条;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18条;公告公示类40条;政府工作报告类8条;民意征集及反馈8条;常见问题及咨询11条;动态及其他工作信息31条。

  2025年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共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上仍以文字为主,缺乏生动性和多样性。二是工作动态的更新总量较往年下降。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公开形式,丰富解读传播范式。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动态类信息更新频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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