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公办学校2026年上半年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5-29 21:44 来源 :福田区教育局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市福田区公办学校2026年上半年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福田区公办学校2026年上半年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49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公办学校2026年上半年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
(二)正在参加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我省招募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三)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未按规定履约的公费师范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2)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2.报考专业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2)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可以按照所学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如通过学信网验证等)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资格证书
(1)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需提供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例如,报考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初中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仅有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小学及以上语文教师资格证)。
如报名时未取得的考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7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2)外语岗位专业资格
报考外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能力考试成绩,报名时未取得的,可先报名,但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能力考试成绩,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以《岗位表》中“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要求为准。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其中,38岁以下,即为1987年6月4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即为1985年6月4日以后出生。
四、线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4日9:00-6月11日16: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szft)进行注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作为资格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报名系统操作手册》(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笔试和面试均在深圳进行。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在报名系统未确认提交前,报考人员可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职位,确认并提交后不可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上传并确认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报名材料
1.基本材料
应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扫描件: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扫描件)。
(2)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报告。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及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考生,境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时间证明。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暂无法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荐意见。
(4)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5)在校期间所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材料。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外语等级证书等)。
(7)体育教师岗位要求专项方向的,须提供由毕业院校出具的专项方向证明或相关佐证材料(如专项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若成绩单已有明确体现专项方向的,无需提供专项方向证明。
(8)暂未取得与岗位对应学科且不低于岗位学段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
(9)暂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能力考试成绩的,须提交《未取得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能力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5)。
(10)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须提供专业比对的相关材料,包括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符合“三支一扶”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参加“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的,提供由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录入诚信档案库,通报至所在院校或单位。
五、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将由报名系统初步审核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本人条件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和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
(一)笔试线上确认
确认时间:2026年6月11日18:00-6月12日18:00
考生须在确认时间段内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报名系统(https://bm.gd-pa.cn/dzsys/szft)进行笔试线上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确认后无故缺考的,将录入诚信档案库。
笔试线上确认后,考生可于6月13日上午8:00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暂定于6月15日在深圳举行,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从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人数5倍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以及拟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教育网公布。
(三)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设在深圳,具体时间和地点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考生需携带报名表(需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和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供核验。所有报名材料核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拟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3.报考人员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发放个人面试成绩单。
4.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得分7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福田区教育局结合综合成绩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福田教育网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由福田区教育局组织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报考人员重新进行面试。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福田教育网公布。
七、签约
入围体检考生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按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和三方就业协议。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体检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擅自放弃签约资格或签约后擅自放弃聘用资格,导致社会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单位选人用人的,将按有关规定录入诚信档案库。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体检结论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6),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招考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向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书面申辩,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其他人员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向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提出。
(二)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报考人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网上报名网址:https://bm.gd-pa.cn/dzsys/szft
(八)招聘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招考专栏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
(九)咨询电话:0755-82918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公办学校2026年上半年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报名系统操作手册
4.未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承诺书
5.未取得外语等级证书或外语能力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诺书
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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