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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项研究类特聘人员的补充公告2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5-26 11:17来源 : 区发展研究中心


  为加强文稿起草、课题调研、综合授权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等相关工作的研究力量,进一步服务好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根据《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特聘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福组通〔2019〕46号),福田区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21年5月6日发布的《深圳市福田区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专项研究类特聘人员的公告》。现在5月21日补充公告的基础上对内容作以下变更:

  1.原公告资格初审环节,“用人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要求按拟聘名额1:3的比例择优从报名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初审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清单》见附件2),于资格初审当日将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材料符合者入围适岗考核,材料不符合者取消适岗考核资格。入围适岗考核人数低于拟聘名额1:3比例的,用人单位可继续从报名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变更为“用人单位将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要求按拟聘名额1:5的比例择优从报名人员中确定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名单,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资格初审。进入资格初审的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报名材料(材料清单详见原公告附件2)以及本次公告补充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详见附件1、2),于资格初审当日将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材料符合者直接进入面谈环节,材料不符合者取消面谈资格。用人单位将按拟聘名额1:3的比例择优从面谈人员中确定入围适岗考核的考生名单,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适岗考核。

  2.原公告适岗考核环节,“对入围适岗考核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谈’形式的考核”变更为“对入围适岗考核的人员进行‘面试’形式的考核”。

  3.原公告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内容,增加《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公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无犯罪记录,最迟应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该证明,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特此公告。

  原公告链接:

  https://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content/post_8742301.html

  5月21日补充公告链接:

  https://www.szft.gov.cn/bmxx_qt/qfzyjzx/tzgg/content/post_8790401.html

  附件:1.无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2.无犯罪记录证明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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