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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80264号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2-14 14:39来源 : 福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前海和落马洲河套地区建设的提案

提案内容  

  自去年全国两会以来,李克强总理所提出的“粤港澳大湾区”概念,业已成为粤港澳三地所关注的重点。国家主席习近平也在中共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作为维护港澳长期繁荣稳定的重要国策。

  我们应该更加积极主动,探讨深圳在国家未来发展中的角色定位,从粤港澳大湾区规划中寻找新机遇。深圳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先行先试区,又是全国创新科技产业化程度最高、发展最迅猛的地区,应当利用好这一契机,进一步巩固其在生产要素配置上的全国中心地位,实现深圳未来成为全球分工体系高地、成为驱动中国经济增长引擎的目标。

  办法:

  要实现这一目标,深圳应继续推动前海、落马洲河套地区建设,使它们成为对港深度合作的区域发展重要平台,在完善金融资本运作体制机制、加强科技创新领域合作等方面下功夫。

  首先,我们要在前海自贸区深化深港澳金融业合作创新,服务大湾区实体经济,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国家金融体系。未来国家在金融政策的发展重点是人民币利率和汇率的逐步市场化和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下,金融领域的合作具有全局带动作用,肩负着支撑和维护港澳繁荣稳定的重要作用。深圳可以借鉴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经验,打造“人民币离岸市场的在岸中心”,以前海自贸区为核心,借助其区位优势继续扩大拓展深港间金融业合作的空间,将前海自贸区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体制改革与港澳合作试验区”,在区内开展金融业对外开放与学习香港制度优势的深度实践,并将实践经验辐射到整个粤港澳大湾区内。

  目前,香港的融资和再融资市场活跃,监管制度和标准亦与西方类同,而大湾区其他城市则拥有优厚的产业基础,而深圳近年更已成为国际高科技竞技场上的领跑者。但是由于内地资本市场资本账户尚未对外开放,故粤港澳大湾区的资本市场仍然相对独立,跨境资本仍有诸多限制,不利于粤港澳大湾区实体经济共同项目的集融资和湾区金融业的纵深发展。深圳应学习香港金融业积累的经验,继续与国际市场接轨,在前海自贸区展开金融体制改革地先行先试。

  为进一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多元化金融交易平台,深圳还应在前海自贸区对债券市场、股票金融市场与大宗商品交易市场进行改革试点,深化与香港的互联互通。

  此外,深圳可以进一步推进前海在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与外商投资股权投资(QFLP)上的开放性试验,打造国家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示范区。

  最后,深圳应利用好香港在金融和科技服务业发展优势,携手重点发展金融科技,协助湾区成为一个层次更立体、覆盖链条更全面的科技湾区,在粤港澳大湾区实现一个可相互兼容和方便使用的电子应用支付平台,建立一个广泛应用的区域性电子商贸平台,促进湾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发展。

  在金融领域外,深圳还应利用好落马洲河套地区的发展机会,进一步借助香港这一平台,加强高新技术产业“走出去”。

  深圳应加强深港在创新科技领域合作,使深港成为领先全国,乃至冲击世界第一的创新科技核心城市。目前,深圳与香港在科创领域优势互补。深圳在引领高新科技产业发展上全国领先,拥有多家国内外知名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成熟,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出众,已在全球创科产业链中拥有一席之地。香港则拥有优质的高等教育系统和研究中心、全球尖端的前沿基础科学研究能力、对海外投资及全球人才的吸引力以及世界领先的知识产权法律保障体系。

  为了加深两地创新科技合作,目前双方正借助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契机,大力推动落马洲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建设工作,进一步以深圳为基点加强粤港两地在创新科技领域的深度合作,推动相关产业升级。去年以来,河套地区的开发也有了里程碑式的突破。香港城市规划委员会已于六月九日根据《城市规划条例》,将落马洲河套地区分区计划大纲草图刊宪、公众咨询。港方还已在香港科技园公司下成立港深创新及科技园附属公司,与深方商讨公司章程细则,并确认了附属公司董事局成员人选。

  河套地区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对深港双方创新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深圳而言,河套地区开发对深圳福田保税区、皇岗口岸停车场和罗湖“小河套”等地块的功能转型与产业升级起重要作用、合作中的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深港间要素更有效分配与流动、有利于加强深圳对全球创新科技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并使深圳可以充分利用香港高校和研发机构中的尖端科技项目等,为深圳科技快速发展提供支撑。对香港而言,河套地区有利于其引进深圳知名高新科技企业在港设点,提升香港目前亟待提升的、落后的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能力。

  建议深圳将河套地区作为科技创新产业化重点平台,并向国家申请将深圳定位为“全球科技创新产业中心”。在区域发展战略上,建议深圳市发改委待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下发后,向国家申请将河套地区定位为“一国两制”合作示范区,与前海共同升级为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级战略平台。

  此外,深圳方面还应尽快牵头协调,形成河套地区北岸配套地块的功能开发方案,使落马洲河套北岸地区能够借助这一区域发展所带来的红利,进行转型升级。配套地块包括:皇岗货车停车场、罗湖口岸西侧“小河套”,与香港一侧的落马洲走廊地区、古洞北地区,形成“1+3”大河套创新区格局,对“大河套”北岸深圳三个配套地块内的货物予以免税安排,与河套地区间货物自由流动;对配套地块内的入驻科技企业予以匹配香港的15%税率安排;对北岸配套地块与南岸河套地区间人员自由流动形成有效方案。给予深圳本地企业入驻落马洲河套地区的优惠政策,鼓励本地企业在河套区设立研发中心或实验室,将“生产—研发—设计—销售”产业链中的有关环节进行延伸、拓展,并在研发设备、实验器材方面提供相关的税务优惠。

 

提案答复  

深圳市福田区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20180264提案答复的函

深福府提字【2018】2号

  尊敬的方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前海和落马洲河套地区建设的提案》(第20180264号)已收悉。我区对该提案非常重视。对你们的建议,我区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河套地区作为科技创新产业化重点平台,并向国家申请将深圳定位为“全球科技创新产业中心”。

  2017年1月3日,深港两地政府签署《关于港深推进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发展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双方在河套地区(A区)共同发展“港深创新及科技园”。同时,香港也支持深圳将深圳河北侧毗邻河套地区的约3平方公里区域规划打造成为“深方科创园区”,双方优势互补,共同构建具有集聚效应和协同效应的“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

  福田区积极谋划推动合作区建设,率先布局深港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以福田保税区为产业平台,与香港及海外科研团队开展深度合作。规划建设的“深港协同创新中心”已投入使用;规划建设的“深港国际科技园”和“国际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预计2018年底投入使用。另外,我区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科创委初步完成合作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编制,未来合作区将集聚全球尖端研发机构,建设世界级大科学设施集群,形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综合性科学研究试验基地。支持跨国公司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大区域研发中心和开放式创新平台。支持有实力的外资研发机构承担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鼓励深港两地共建重点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产业链核心技术攻关。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大学建设科研机构和科研条件平台,加快夯实科技创新基础条件。

  二、关于形成河套地区北岸配套地块的功能开发方案

  市规土委和市交委牵头已经初步完成合作区空间规划和交通规划。通过对相关区域的升级改造来实现对河套地区及周边区域整体开发:加快启动皇岗口岸重建改造,调整原址重建方案,按照深港货运“东进东出、西进西出”的构想,取消皇岗口岸货检区,支持将皇岗口岸片区打造成湾区超级口岸、超级综合交通枢纽和超级创新综合体;统筹推进广深高速交通组织改善,优化广深高速公路(福田段)的交通功能,弱化货运功能,强化跨境客运交通功能,研究广深高速福田保税区段下沉的可行性方案,消除其对保税区与中心区的割裂,形成一体化可达性片区;加快福田保税区产业转型升级,通过理顺相关体制机制、完善保税区的相关政策以及解决保税区发展空间问题等措施来推进福田保税区功能分区发展,支撑保税区率先承载科技创新产业的导入和布局,将福田保税区打造成合作区开发建设的先行启动区。

  三、关于给予河套地区深方配套区域一定的税率优惠

  市委市政府正研究争取国家给予合作区综合改革授权,在拟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支持的若干先行先试的政策中就包括在合作区实行相应的财税政策,争取在合作区率先探索内地与港澳税制协调,探索试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试行“港人港企港税”等惠及港澳、外籍人士的财税政策。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理解和支持我区的工作。

  专此函复。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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