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80421建议办理结果公开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2-14 14:28来源 : 福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排查城中村安全隐患的建议
建议内容
2018年1月5日下午,宝安区沙井一栋民宅发生火灾,有2人被困六楼楼顶,所幸消防员及时救援救出被困人员,将损失降到了最低。但这场年初大火还是让全深圳把焦点聚集在了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上面。据媒体报道,消防人员在火场中清理出了化工企业的招牌,该场地被确认系被公司租下作为化工产品、易燃易爆物品储存点,同时间还有人员居住,很可能是将住宿与仓储混合设置的三合一场所。而类似的安全隐患情况,在深圳的城中村里是极为普遍的现象。
城中村作为当代城市的另类存在,长期处于未完成状态,它自身持续演进、自我繁殖、自我更新,可以说是深圳城市化向内深耕的最新前沿,同时也是触及城市平衡发展的最后底线。对于城中村的监管和改造方案一直在持续探讨中,拆迁不是唯一的改造手段,如何在现有状态下完成平稳升级,更考验政府部门的智慧。
根据深圳市住建局2016年的一次摸底调查显示,全市约有1782个城中村,居住人口高达940多万人。普遍存在以下几大问题:人多楼密,场地受限,先天规划条件不足;市政配套和生活基础设施不全,特别是消防、燃气、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缺失或老化,这导致私拉电线,擅自修改房屋结构,房中房问题等极为突出,存在安全隐患。值得注意的是,安监部门对于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的严查,使得绝大多数无牌无证的小作坊转移到深圳以外的地方进行生产,也有部分无证小作坊搬到了城中村中隐匿起来。沙井火灾事件就是一例,由于消防通道关闭,或者堆放杂物,导致事故造成的危害更加严重。
在城中村安全主体责任方面,一般要求由股份公司和出租房具体落实,起到自己应尽的监管责任,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但现实中的管理难度难以想象。安全隐患可以防范,但没有管理就会疏于防范,大多数城中村处于城市管理的盲区,更是被现代物业管理摒弃的死角。在超过1700多个城中村中,没有物业管理的就将近500个。即使进驻了物业公司,管理效果都会因为城中村“管理费低廉”等问题大打折扣,优质的物业公司也难为“无米之炊”。虽然住建局曾提出过“保障性物业管理”的概念,但这一尝试在具体对象、覆盖范围、申报条件方面均未明确,推行效果一般。
建议:
1、重视全市城中村的安全隐患问题,公安局消防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辖区街道办和工作站都应联动起来,打破多头管理最终谁也不管的桎梏。
2、建议不要把所有安全排查责任都下压在人员薄弱、成员结构不稳定的基层工作站。重视不要停留在口头,不仅要增加资金投入,更要增加人员投入,才能把安全防范工作细致入微。
3、加强城中村居民安全意识宣传,让其了解对于出租房屋给化工企业面临法律风险。
建议答复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180421号建议的答复
深福府建字【2018】7号
尊敬的胡萍、陈成就等代表:
你们在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排查城中村安全隐患的建议》(第20180421号)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的建议,我区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城中村综合治理
我区共有15个城中村,已于2016年开始启动第三轮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正开展整治的城中村有14个,另外一个岗厦村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主要整治内容包括消防安防设施更新完善、建筑物外立面提升、绿化景观改造、设置雕塑小品、店招改造升级、巷道地面铺装、地下给排水管网改造提升、安装文体健身器材、三线下地整治、人行道及道路翻新、电力设施增容整治、管道燃气进村改造等。
根据《深圳市城中村综合治理标准指引》、2018年区政府制定的《福田区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的要求,我区成立了城中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街道办事处作为“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执行主体,充分调动社区工作站、居委会、各村股份公司等各方力量,共同推动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扎实推进的工作合力局面。
二、物业管理引入新模式
《深圳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规定》(送审稿)即将出台。待此规定出台后,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街道、房屋安全使用责任人的相关责任都有一个比较明确的划分。此规定出台前,要求各街道加强巡查,督促房屋产权人、租赁人、使用人加强安全管理,涉及违建的,报执法部门查处。住建部门主要负责督促、政策宣贯。
福田区共15个股份公司,目前均已引入专业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进行有效的物业管理。区住建局协助辖区15家股份公司全面完成与对口物业管理顾问单位的签约事宜并按每家物业管理顾问单位9万元顾问费的标准给予补贴,共补贴135万元,为城中村物业管理成立公司奠定了基础。
我区结合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以及人才住房建设需要,创新“综合整治+统租运营+人才公寓”的水围模式,目前,水围人才公寓已正式对外配租,已于4月份迎来人才入住;其次,在现有城中村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引入社会力量改造提升城中村品质,推广“统租运营+物业管理+综合整治”的“玉田模式”。万科玉田村泊寓已于年前完成样板楼改造,正继续开展村民楼统租和改造工作。这两种模式,在不推倒重建的前提下,创造性完成了城中村的综合治理,是形成了深圳城中村综合治理的福田样本。我区也高度重视“水围模式”和“玉田模式”,已经将这两种模式的推广,纳入区委、区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以及60项攻坚任务中。
下一步,我区拟在城中村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推广这两种模式,积极总结水围和玉田的经验,逐步制定城中村改造标准,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邀请各个村集体股份公司领导,实地考察两个项目,同时,邀请城中村统租和运营的企业加入,搭建企业与股份公司之间沟通的桥梁,力争在辖区内实现更多城中村统租运营项目落地。
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1、开展各类消防安全行动,巩固城中村整治效果
一是开展“三老一城”综合治理。对城中村逐村、逐栋、逐户开展电气安全、燃气安全等排查,一一建立台帐。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成立“三支队伍 ”,一支20人的消防宣传专职队,一支153人的城中村消防巡查队,一支235人的消防助理队伍。通过购买服务形式成立“三支”消防队伍,约计投入资金3474.5万元,从宣传、入户巡查、上门督促等多方面着手,强化老旧小区的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治,解决了城中村消防巡查力量不足、消防宣传覆盖面不够的难题,实现了城中村宣传、巡查、监督齐头并进、共同治理的局面。二是每日入户检查城中村出租屋和“三小场所”,实时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保障出租屋疏散通道和逃生空间。强制性推进“三小场所”安装独立烟感、简易喷淋、灭火器、视频监控、漏电保护开关等“五个100%”建设,鼓励出租屋、家庭住户安装独立式报警器、简易喷淋。目前,全区已安装独立式烟感报警器共计19.5万个,安装简易喷淋12.4万个,配备灭火器10万具,安装视频监控212058个,安装、更换漏电保护开关10246家。三是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维修门店86家,当场疏导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电动车350余辆,对123名电动车使用人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发现电动车台未按要求充电、充电区乱拉乱接等隐患419处,检查查扣摩托车8辆,电动自行车432辆,对因电动车引起火灾的6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措施。加大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力度,截至目前,全区已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3802台,拟于6、7月份增配500台,年底前再增配1000台,今年累计增配1500台,有效解决违规充电问题。四是全面开展垃圾中转站、废品收购站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垃圾(废品)回收站、中转站、处理站共出动27个检查组,检查80个垃圾中转站和废品收购站,搬离违规住人35人。
2、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按标准配齐消防器材
大力联合、协调、督促加快城中村微型消防站建设,在各城中村建立并完善城中村微型消防站,配齐消防器材、装备。截至目前,全区共建设城中村微型消防站31个,正在建设2个。包括水围股份公司在内的部分股份公司还组建了志愿消防队,配备了“小、灵、巧”消防车辆,按标准配齐消防器材。
3、探索建立基层安全管理网格化、标准化、智慧化“三化”融合机制
将全区进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每个小网格细化至各楼栋,明确了各层消防网格化管理制度及消防网格化管理架构等,并定期进行更新和完善。各城中村网格楼管员对所属辖区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进行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并及时将小幅安全隐患上报至社区或有关职能部门。以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定边界的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统一排查表单、规范处置流程的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任务分工、形势分析的智慧化平台为支撑,形成以城中村内三小场所、为试点,推进建立“隐患巡查、数据建立、预判分工、隐患处置、结果反馈、核查结案、考核评价”流程化、全覆盖七步闭环监管机制,构织严密的“安全网”。
4、落实安全闭环管理,强力推进城中村出租屋“十必须”
规范明确业主、屋主、雇主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在一般安全管理、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房屋结构及电梯安全管理等方面权责清单,对出租屋内发生亡人的事故必查、发生伤人及社会影响的事故必查、虽未发生事故但存在严重风险或拒不整改的必查,由属地街道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延伸调查业主、屋主、雇主主体责任,扭转末梢监管落空的状况,督促责任主体形成“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安全责任意识,打造全国一流的出租屋安全监管示范区。2017年9月1日,在全区开展《福田区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综合治理,率先在全市出台实行城中村出租屋消防安全“十必须”,逐栋建筑确定了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人、管理人,制作责任名片。截至目前,城中村“十必须”责任状告知书签约率达100%,责任名片制定、张贴率达100%。
5、加强城中村居民安全意识宣传
依托2017年出台的全国首部出租屋主体责任法规《福田区出租屋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办法(暂行)》《福田区出租屋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出租屋安全的一般管理、治安、消防、用电、用气、房屋及电梯安全管理进行了明确,同时对主体责任的追究进行了明确。制定了《福田区出租屋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办法宣传方案》,集中开展平面、动漫宣传和法规宣讲,在15个股份公司轮流开展法规宣讲,股份公司负责提供授课场地,组织业主、管理人、承租人等出租屋安全主体参加,并通过城中村电子屏播放动漫宣传片。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开展宣传,将宣传与执法相结合,全面提高业主、房东、租户的安全意识。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对我区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专此函复。
福田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