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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福田区利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及发展住房租赁的建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1 10:34来源 : 区住建局

  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

  建议第20180119号
  案    由:关于福田区利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及发展住房租赁的建议
  分    类:城建城管        子分类:城建城管
  主 题 词:
  提建议人:杨露,丁长义,韦小冰,刘鸣宇,李磊,肖才元,余海蓉,张亚萍,陈仁武,陈利群,陈洁,周晓梅,钟山 (共13名)
  办理单位: 主办:住建局  会办: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规土委直一分局,人力资源局
  内    容:
  案由:深圳虽然从人口结构上,仍是一座年轻的城市,但随 着早年深圳建设者进入退休阶段,随子女迁入深圳的老人日益增多,老龄人口规模日益增加,老龄化进度
  逐年提升,养老问题已经是深圳必须予以重视的一个社会焦点、热点问题。
  案据:2016年1月12日,深圳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陈亚凯做客《民心桥》栏目,曾提供过一组关于深圳人口老龄化的数据。截至2015年底,深圳60岁以上户籍人口达到23万,占户籍人口6.9%。60岁以上非户籍常住人口95万,与户籍老人相加接近120万,占总人口6.6%。尽管数据上相对国际上60岁人口占总人口比例10%的老龄化标准,以及与国内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比压力并不算大,但呈现的特点须予以重视。一是人口结构加速老化。从成年型社会
  到老年型社会,全国平均时间是18年,而深圳是10年左右。根据目前的速度,深圳将在202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二是老年人数呈现爆发式增长,因为数以百万计的深圳“拓荒牛”正进入退休阶段;三是户籍老人和非户籍老人人口严重倒挂,这和深圳目前的人口结构类似;四是空巢老人多,涉及生活习惯、子女出国等多种原因;五是高龄化趋势突出。
  2015年深圳人口平均寿命为80岁,高于国家平均寿命。同时,深圳的养老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机构养老床位仅为北京的约1/17、上海的1/20、广州和苏州的1/4,社会养老压力巨大。
  时间已过去近两年,尽管没有进一步的统计数据,但相信无论是老龄人口的总规模,还是人口占比都会呈现上升趋势,养老设施的缺口日益加大。根据我们的调研,深圳的养老院,养老公寓等设施和养老管理人员及专业人士极其匮乏,仅有的公办养老院人满为患,按目前养老院床位计,想进养老院的75岁老人们排队要排10年以上,社会民办的养老院的价格相对退休的老人们养老金而言根本无法入住。此外,多数养老机构远离市区,呈现区域不平衡,家人探望与关怀具有很大的不便利性。
  建议:针对上述深圳养老设施不足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结合深圳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将养老公寓纳入保障性住房配比计划中,在养老配套设施,如医院(社康中心、专门老年服务机构)、公园、地铁轨道交通等配套适宜区域的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在保障性住房配比中增加一定规模的养老公寓配置,具体比例由该行政区民政、住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共同调研制定,以分期满足,适度增加为基本原则。
  二是结合近期大力发展租赁市场的契机,在长租公寓等项目中引入养老公寓,养老住房计划。在医院(社康中心、专门老年服务机构)、公园、地铁轨道交通等养老设施较为完备区域的城中村、违法统建楼建设项目中,选择建筑质量、安全标准较好的,由市安居集团采取收购改造利用、合作改造利用等模式,改造为租赁型养老公寓。在上述租赁型养老公寓的租金上,政府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和货币补贴,以鼓励项目持有者推进养老设施的参与积极性。
  三是对社会民办养老机构,政府提供相应补贴,对深圳户籍与持有居住证的65岁以上老龄人口,政府实行年度养老福利金计划,以此适当降低社会民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成本,适度提高老龄人口养老成本的支付 水平。
  四是在人才引进上,不仅强调高精尖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也要加大力度引进养老行业的管理人才及专业康养人才,以扶持本市养老康养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市养老产业运营能力。
  深福建函〔2018〕135号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119号的答复
尊敬的杨露等代表:
  《关于福田区利用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及发展住房租赁的建议》收悉,我局班子高度重视,立即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调研论证工作。现结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开展养老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是我区户籍老年人口急剧增加。截至2017年12月,我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数为86000多人。二是我区户籍老年人口总量居高。根据2016年底统计数据来看,全市户籍老年人口为25万,我区户籍老年人口为7.3万,我区60岁以上户籍老人总数占全市户籍老人总数三分之一,居全市各区之首。
  2012年以来,福田区先后出台《老年人托养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等政策和方案,推出分层次、多项目补贴和奖励措施,形成明晰的社区养老服务政策引导体系。截至目前,建成区福利中心1处、老年人托养中心(颐康之家)23家、居家养老服务点18个、星光老人之家100处,合计养老场所142处,提供养老床位1000余张,实现辖区10个街道全覆盖。
  (二)工作举措
  1、推进福田区福利中心及园岭八角楼PPP项目建设。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分别通过采用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模式实施社会化运营,目前园岭八角楼PPP项目完成改造,区福利中心正处在改造施工阶段,改造完成后两个项目共计新增养老床位206个。2、推进福田区老人保健服务中心建设。本项目由区卫计局牵头,政府提供场地,社会力量建设,建筑面积5.4万㎡,目前处于施工阶段,预计2019年竣工,建成后新增养老床位500张,康复病床200张。3、推进更新单元规划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根据《福田区适度普惠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在全区城市更新项目中配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处,新增养老床位150个。4、推进星光老人之家转型升级。根据辖区101家星光老人之家产权情况,分层级、分类别将星光老人之家转型升级为社区托养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智慧养老服务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引入社会力量运营,作为社区养老服务的有力补充,为失能、失智、独居、优抚、低保、孤残等高龄困难老人提供公共养老服务。5、推进大型养老服务场所建设。区政府十分重视养老设施用地规划,在全区可供开发用地紧约束的条件下仍千方百计在城市规划编制中尽可能增加养老设施配比。2017年将[梅林地区]法定图则37-06地块由行政办公用地(GIC1)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GIC7),同时配套“养老院”等养老设施。
  (三)目标计划
  据测算,2020年我区户籍老年人口将突破10万人,根据福田区“十三五”规划中“每千名户籍老人床位数30张”指标要求,共需要3000张养老床位,目前床位缺口2000张。我区将计划加快推进福田区福利中心、园岭八角楼PPP项目和福田区老人保健服务中心建设,在城市更新单元中配套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星光老人之家转型升级,落实大型养老院选址、建设工作,到2020年,全区建成养老床位3000张。
  二、关于城市更新、棚户改造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方面情况
  (一)城市更新配建方面
  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规[2018]1号)要求,城市更新项目规划审批阶段由区城市更新部门就更新项目规划方案征求管理部门意见,管理部门根据政府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配置、产权情况及服务需求,提出政府公共服务设计的配建类型和规模标准。同时也要求老年人托养中心社区级用房要求配置1000平方米以上、区域级用房要求配置2000平方米以上。在城市更新改造过程中,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老年人托养中心配套用房的供给。
  (二)棚户区改造方面
  2018年5月1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圳特有的“各区政府主导+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主+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实施模式。在满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要求的基础上,其住宅部分除用于搬迁安置住房外,应当全部用作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我区敢于担当、先行先试,以“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安置房建设+人才房建设”的模式,率先在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区开展了改造试点。鉴于全区旧住宅区数量较多、意愿强烈、改造需求迫切等情况,为确保改造工作有序、规范开展,我局将会同区更新局、市规土委福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统筹规划,兼顾小区改造、区域提升、产业升级、公共利益等多方因素。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方面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明确,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具有本市户籍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居民出租或者出售的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多种形式。在现行的住房保障政策中,养老公寓暂无法纳入保障性住房筹集的范畴。
  从现状来看,福田辖区养老用房缺口仍十分突出,由于养老场所对卫生保健、康复、娱乐、社会工作服务等设施贯连、单独成区等各方面有具体要求,下步区民政部门应按照现有模式加大筹集力度,保障养老用房、床位的供给;另外,在城市更新项目配建、市场租购等方面,结合该类用房的特殊需求进一步筹集。我们将继续关注城市更新改造以及棚户区改造等项目规划建设中养老用房、养老公寓等的配置情况。感谢您及代表们对我区旧住宅区改造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专此答复。

福田区住建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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