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进、王伟、刘郡、李庆丰、黄卫家、黄杰文委员:
您提交的《关于将福田保税区打造成为“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先试区的建议》已转我局办理,我局立即组织区发改局、区科创局等会办单位对该问题进行研究。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根据市、区政府工作部署,“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规划正在有序推进中,您的提案非常及时、准确地反映了该合作区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对该合作区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好的思路和方法,现将目前进展及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规划先行,优化顶层设计
在推进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规划编制进程中,按市政府安排,市发改委已牵头初步完成《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2018-2035年)》,市规划国土委已完成《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深圳区域综合规划》初步方案第一轮征求意见,正深化研究完善。其中,《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深圳区域综合规划》初步方案在功能定位、空间发展、生态优先等方面均进行了详细的论证。按区政府安排,区更新局正开展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空间规划研究工作,河套等重点片区及均已纳入研究范围。规划研究以大区域的功能结构体系推敲优化合作区布局,考虑人才的多样需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打造舒适便捷、宜居宜业的复合城区。
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的监管主体在编制区域开发规划时协同考虑生态发展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等有关规定,国务院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发区以及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产业聚集区、工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在新建、改造、升级时均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开发建设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其监管主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合作区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根据《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确定合作区生态发展规划绿色生态发展目标和指标,送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对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系统、科学的调查和监测、影响预测与评价,理清生态本底现状和环境容量,得出专业、可信的环境影响结论,同时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过程参与,开展环境整治
“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深方地处福田区,福田区政府正全力推进皇岗口岸和福田保税区的综合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通过完善居住功能、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施环境整治等手段,有效提升综合环境品质。针对道路绿地红线内被破坏区域,结合百合三路原有道路绿化特征进行延续性恢复绿化设计,目前,已完成皇岗口岸环境绿化提升工程。统筹周边城市景观,协调推进滨河景观打造、福田南地区的城市更新、城市灯光设计、旧小区建筑外立面整治等项目,提升整个片区的城市景观,体现国际口岸新形象。策划在皇岗口岸地区建设标志性建筑、进一步界定城市中轴南侧天际线。
同时,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优先、绿色智慧、人民城市等先进理念,并重点打造沿河景观廊道,构筑合作区的核心吸引力。坚持基础设施先行,建设一批前沿型、引领型的城市基础设施,为科技创新资源、要素集聚营造世界一流的园区环境和充满活力的宜人空间。
三、适度开发,加强生态管控
在近期召开的市建设合作区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福田区政府提请研究讨论保税区发展空间问题,并建议市政府研究推进福田保税区功能分区发展,除对具有保税功能的物流加工和生态敏感区域严格控制之外,适当提高其他区域开发力度,释放空间,支撑保税区的转型升级和合作区发展的空间需求。
在生态管控方面,合作区空间规划对标雄安新区等先进理念,强化保护生态湿地环境,特别是处理好与米铺红树林的关系;重点关注候鸟迁徙通道,控制候鸟通道建筑高度;提出搭建地表绿化、建筑裙房绿化、塔楼夹层绿化的立体绿化系统,引导立体多维海绵城市,实践综合管廊、区域供冷、清洁能源等先进市政理念,打造绿色低碳智慧的未来生态城市典范,构建永续发展的生态大格局。
感谢您对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关心,欢迎和期待您对相关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