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18年-关于福田区环卫中转站增设大件废弃物品回收工作小组的便民服务建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1 10:08来源 : 区城市管理局

  建议内容

  一、现状:

  年关将至,群众及企事业单位均开始置办年桔花卉等?年货绿植用以装饰家居及单位。待春节过后,这些绿植花卉均需要进行遗弃处理,但由于这些绿植花卉体积占地均比较大,小区物业难以处理,环卫站也不能专门上门回收,群众也不知道该送往哪里遗弃,常常导致出现随处堆积,无人看管的局面,给片区环境和群众生活带来极大影响。

  二、理由:

  另一方面,据片区群众反映,部分小区垃圾站常常出现遗弃的家具家私常年摆放在街道、小区门口,甚至是消防通道,无人处理,对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与垃圾站工作人员沟通,工作人员则表示大件家具家私不在他们处理范围内,而遗弃家具家私的群众也表示愿意有偿处理掉,但却找不到愿意处理的单位。

  三、建议:

  以上两种情况现象雷同,均是由于大件生活物品的遗弃得不到妥善处理,给居民群众生活产生不便,同时影响片区环境及造成安全隐患。针对该种情况,本人根据群众的意见反映以及自身的调研分析,建议采取以下解决方案:

  1、 区环卫局针对该种情况成立专案小组进行现状排查,就现状情况优先进行问题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 区政府拨款,区环卫局牵头组织在环卫中转站增设大件废弃物品回收工作小组和相关运输设备,对大件废弃物品进行有偿回收。

  3、 制定完善且低于市场运输价格的回收价格标准及联系渠道,形成文件下发到街道办及各小区物业,并且网上发布,加强推广。

  4、 定期(重大节日)进行排查清理,查处随意遗弃的不良行为。

  请相关部门对上述问题及解决措施予以重视和支持!

  建议答复

  福城管函〔2018〕36号

  福田区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026号的答复

  尊敬的钟国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福田区环卫中转站增设大件废弃物品回收工作小组的便民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0)》(深府办函〔2015〕153号)的要求,大件废旧家具回收处理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重点工作。为了规范我区废旧家具收运处理工作,建立我区大件废旧家具回收处理渠道,对大件废旧家具进行回收再利用,提高大件废旧家具资源化利用水平,我局在辖区具备设置大件垃圾投放点的住宅小区都建立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居民可以将废弃的大件垃圾投放到投放点,达到一定量后,由物业通过统一的城管热线83812319或注册“深圳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回收。同时,我局通过招标采购了一家专业公司对福田辖区机关单位、学校、住宅小区(城中村)、商业楼宇的大件废旧家具进行统一回收和资源化处理,解决了小区大件家具长期乱堆乱放、回收难等问题,回收成效显著,深受居民欢迎。

  根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城管联席办〔2017〕17号)和《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年花年桔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区每年春节期间均会开展年花年桔回收处理工作,2018年我区不断开发新思路、新方法、新载体,采用“双微并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发动方式,城管热线和微信平台相结合的预约模式,分选、认领、培育等资源化利用的处理渠道,今年年花年桔回收工作领跑全市,累计回收年花年桔约63万盆,位居全市第一,分离出花泥约172吨,回收利用花盆约50万个,复种植株约7000余株,粉碎利用植株约81吨,减量生活垃圾填埋约1900吨。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福田区城市管理局

  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刘国成,联系电话:83174414)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