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关于"加大对福田区区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建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1 00:52 来源 :区住建局
深圳市福田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0180103号
案 由:关于"加大对福田区区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建议
分 类:其他 子分类:
主 题 词:
提建议人:楚天,杨昊,林希武,卓遵伟,黄通,潘国欢 (共6名)
办理单位: 主办: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政法委员会 会办: 深圳市福田区民政局,住建局
内 容:
背景调查
福田区社会组织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支持和关心下,社会组织像雨后春笋一样,蓬勃发展,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截至目前全区共有674家社会组织,其中社团264家,民非410家。经过高速发展后,随之而来的也出现了许多的问题。其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1、社会组织发展不平衡的现象比较严重
主要表现在僵尸社会组织的数量不断增加,业务活动开展比较好的不足10%。
2、社会专项资金资助偏失情况严重
2016-2017年福田区专项资金资助工作共开展了3期,资助项目有611个,资助金额近4500万,据项目资助公示名单统计和计算,资助深圳市级社会组织项目432个,占70%,资助福田区社会组织项目89个,占14.5%,剩余15.5%为其他区和外地社会组织项目。从数据上可看出,市级机构获得资助的项目是福田区级的将近7倍,近3000多万资助资金被区域外的社会组织所获得。在调研中发现一部分区域外的社会组织他们服务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在项目履行时也随之扩展到全市,当然不能说是一件坏事,但问题是专项资金的项目落地必须是福田。另外调研时也发现福田区的社会组织申请其他区及市里的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时在评分上和准入条件上设限。福田区的社会组织大部分是新成立的还处在一个起步阶段,在项目评审中无法与市里的一些社会组织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这样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调研时还发现不是得到福田资助的社会组织就会扎根福田,当他们发展壮大了就会像总部企业一样随着那里的支持力度大就往那里搬,最终还是本土的社会组织不离不弃的服务着福田。
专项资金资助的评审机制是我们认可的,评审原则也是公平、公正、公开的,那如何提高福田区社会组织更多地参与到专项资金的申报、提高申报成功率、提高资助比例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建议:
(1)建立项目导师团,为福田区社会组织设计的项目选取创新性、可持续性的项目加入导师跟踪辅导、帮扶、成长开发,将项目打造成品牌项目。
(2)一次性资助转变为3-5年长期资助,针对公益性、创新性、可持续性的项目,给予3-5年的资助期。
(3)对注册地在福田的社会组织实行平台资助扶持。
(4)关于福田社会组织的人才建设。
目前各个区相继出台了社会工作专项扶持办法,办法中对社工设置多项扶持和激励政策,如考证奖励、项目奖励、服务年限奖励(可视为工龄奖)、住房补贴等等扶持政策。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社工机构是社会组织其中一部分,社工也是社会组织工作者其中一个群体。建议参考社会工作专项扶持办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社会组织从业者(工作者)的扶持办法。
(5)、关于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方面。
2016、2017年开展的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工作,福田区社会组织也被纳入的配租范围,但从申请条件上看,曾经有过申请,获得配租记录的社会组织,不能再次申请。如一个社会组织今年申请并获得配租1套住房,从今往后都不能再次申请了,变成了一次性的“福利”,对于社会组织人才的发展是不利的。
深福建函〔2018〕149号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福田区政协第五届一次会议提案第20180103号的答复
何筱芳等政协委员:
你们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于各位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我区民生事业的发展,特别是人才住房的发展,表示衷心感谢。现就《关于总结经验克服问题,进一步加大城中村青年公寓改造力度的建议》推进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提出:“多渠道增加住房保障和供应,探索将经过整治的‘城中村’住宅纳入住房保障体系。”2017年10月,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等,提出“十三五”期间,通过收购、租赁、改建等方式,收储不低于100万套(间)村民自建房或村集体自有物业,经质量检测、消防验收等程序后,统一租赁经营、规范管理。根据上述规定,我区大力探索“城中村”综合整治筹集人才住房有关工作。
二、实施工作
一是青年公寓改造运作模式。目前,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方式筹集青年公寓,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水围模式,采用“综合整治+统租运营+人才公寓”模式,政府负责综合整治和人才公寓配租,国企负责统租运营,社区负责提供房源,充分发挥和融合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国企开发运营能力和社区股份公司的基层治理能力;二是玉田模式,通过“物业托管+统租运营+综合整治”模式,引入第三方企业,由万科旗下万村发展有限公司与村民单独签订租赁合同,采用签约一栋改造一栋模式进行改造。通过样板楼,吸引更多村民楼纳入改造。这两种模式,在不推倒重建的前提下,创造性完成了城中村的综合治理。区委区政府也高度重视“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运营,已经将“水围+玉田”模式的推广及推进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以及60项攻坚任务中。
二是城中村综合治理模式。根据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十大行动”的要求,为促进高品质中心城区建设发展,福田区委区政府制定并印发《福田区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方案(2018—2020)》,成立城中村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街道办作为城中村综合治理执行主体,负责全面统筹推进城中村综合治理工作,调动各参与单位力量,加快推进城中村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共建共享、扎实推进的工作合力。福田区政府已经对14个城中村进行综合整治,工作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原则,优先重点实施“里子工程”,围绕消防设施、管道燃气、电力改造,主要为:
(一)消防设施整治,包括消火栓、消防管网,分别由万科、市政总、路桥代建。
(二)管道燃气改造,为具备改造条件的用户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的管道燃气入户改造。燃气管道改造由深圳市燃气集团代建。
(三)供电设施改造,更换老旧供电设备,新增电源点,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低压线路进行改造。供电设施改造由福田供电局代管。
三、实施效果
一是通过综合整治,同步升级村民楼内外环境,彻底消除“城中村”脏乱差现象,实现了“城中村”更新由“拆除重建”向“综合整治”的模式转变。全面完善消防、安防、监控、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重新铺设房屋电气管线,增加烟感、灭火器等消防设备,显著提升“城中村”安全系数。充分融入“互联网”“物联网”理念,启用智能化社区管理系统及APP,通过专业化管理团队,营造“生活+居住+休闲+汇聚人才+创业”五位一体的社区空间。
二是充分挖掘存量房源,解决人才居住难题。改造后的公寓作为人才住房出租给人才,不仅提高了各类人才的居住品质,增强了其获得感、幸福感,而且也促进了城中村居住人群层次的提升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四、下一步工作
2018年的工作当中,我区在城中村综合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水围+玉田”这两种模式。为充分发挥“水围+玉田模式”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城中村规模化租赁试点工作,通过国家、省、市级众多媒体报道,包括央视财经频道、新华社、广东省电视台、深圳卫视第一现场、南方日报、晶报等,吸引全国、省、市级各地考察团前来学习考察,目前已接待广东省住建厅人居环境委检查小组,宝安区、龙华区、龙岗区、光明新区等;并邀请我辖区城中村进行实地考察,搭建村集体股份公司与优质改造运营企业沟通平台,力争在辖区内实现更多城中村统租运营项目落地。目前田面村、下梅林村、下沙村等均通过政府搭建平台,正在与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洽谈改造合作。
经调查统计,福田区现有15个城中村,村内建筑约7789栋,建筑面积约783万平方米,占辖区总建成面积的15%;居住人口90余万,占全区常住人口的47.37%。我区在城中村青年公寓改造的工作中,通过总结城中村综合整治改造的经验,已统租村民楼约60栋,预计提供长租公寓2700套(间),现已投入使用约1600套(间)。至2020年,深圳市预计将统租不低于100万套(间)村民自建房或村集体物业,为全市人才提供较高品质、较低成本的居住空间。为保障人才安居需求,我区鼓励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或社会住房租赁企业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合作,通过改善沿街立面、完善配套设施、增加公共空间、美化环境景观、优化住宅内部环境等改造,经质量检测、消防验收等程序后,作为人才住房进行统一租赁经营、规范管理。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2018年6月5日征求意见稿),下一阶段,对人才住房的政策实施保障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各方面人才供应,可租可售,建筑面积以小于90平方米为主,租金、售价分别为届时同地段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售价的60%左右,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实行更加优惠的政策。
在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方面,随着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的不断开展,福田区委区政府将积极会同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和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市人才安居集团等单位,在总结各区经验的基础上加快研究制定和规范通过“城中村”综合整治进行统租经营筹集人才住房的程序和标准等内容,并加快制定出台住房租赁租金定价,引导租金合理上涨,规范租赁市场,为城中村人才住房改造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特此函复
福田区住建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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