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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实施与推广节约型,友好型新能源建筑的建议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11-21 00:40来源 : 区住建局

  深圳市福田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20180039号
  案    由:关于实施与推广节约型,友好型新能源建筑的建议
  分    类:社会管理        子分类:环境治理
  主 题 词:
  提 案 人:徐飙,吴峰 (共2名)
  办理单位: 主办:住建局  会办: 福田区发展改革局
  内    容:
  传统的建筑功能过于单一,只是遮风挡雨及外部美观,建筑物本身没有可再生能源的功能,如何把新能源科技与建筑本体相结合,建设友好型,节约型社会是重大课题。
  过往五年各地大量的电池驱动的新能源汽车的电池逐步达到寿命期,面临大量的动力电池退役,如何做好回收及梯次电池利用是重大课题。
  从产生电力的源头到使用电力的终端,不断的发生直流电转交流电,反复转换,到了终端还是直流电,过程中损耗超过了35%的电能,如何科学有效节约不必要的电力损耗,做到系统化模块,局域化模块,是面临的重要课题。
  目前阶段,尚无政府及房屋建设商,发展商考虑如何把建筑产品,通过新能源建筑的建设把建筑变成金融产品。
  且目前还没有社会团体,政府把以上问题作为系统化,一体化思考与解决的案例,还在面临巨大的浪费与不合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福田区政府工作目标有明确的任务。
  办    法:
  由相关部门牵头,积极出台政策,鼓励新型建筑材料与新能源技术融为一体,一次性建设,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与能源。
  对于退役的动力电池积极鼓励回收梯次利用,鼓励发展梯次电池的串并联芯片技术的开发与利用,使回收梯次电池在建筑的储能技术方面有全新的突破,充分利用波谷电收集,波峰期输出,做到最大程度的电力调峰,优化优选。
  积极出台补贴政策鼓励建筑物的非动力用电采用局域网直流,即安全又节约,新能源(太阳能)产生直流电,回收梯次电池储能是直流电,照明采用直流,将建筑变成新能源直流建筑。
  新能源建筑提供的是源源不断的可持续电力,是有投资价值回报的,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建筑的模块化投资,逐步将建筑变成金融产品,建设节约型,友好型,能源型,科技型城市建筑体系。
  深福建函〔2018〕126号
  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对深圳市福田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20180039号的答复
尊敬的徐飙、吴峰委员:
  深圳市福田区政协五届一次会议提案《关于实施与推广节约型、友好型新能源建筑的建议》(提案第20180039号)已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我局的意见回复如下:
  一、提案分析
  徐飙、吴峰两名委员提出的新能源建筑尚未有准确概念,泛指新能源技术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实现绿色节能发展,包括锂电池储电实现电力调峰、梯次电池串联实现建筑物回收电能、物理建筑的金融产品化等。
  经我局多次沟通及专项调研,并征求行业部门意见后,遗憾的是建筑市场尚未有相关做法。将废旧电池与建筑结合的方式,其操作性、成本性乃至合理性仍待进一步评估。
  我们理解该提案的目的,旨在通过系统思维实现能源节约、节能减排发展,与我局大力推广的绿色建筑发展方式殊途同归。当前,在提高节能效率、实现绿色发展方面,我局力求对增量和存量建筑多元施策,在推动建筑行业节能技术使用的同时,也积极的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化改造,例如大幅提高高星级绿色建筑补贴标准、通过能源管理等方式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强新能源建筑利用的宣传、主持相关绿色建筑课题研究编写等。
  二、相关意见
  我局认为徐飙、吴峰两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实施与推广节约型、友好型新能源建筑的建议颇具创造性,但目前尚未有相关理论落地。我局也将持续关注“梯次电池在建筑储能方面应用”的相关内容,在建筑行业绿色发展方面继续探索。
  此函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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