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金融工作局关于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90034号的分办意见
尊敬的张立勤委员:
根据区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我局为区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第20190034号《关于我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养老金融创新先行示范区的建议》的分办单位。
非常感谢您对福田区养老金融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政策建议。我局经认真研究,现将分办意见回复如下:
养老金融创新先行示范区需要建立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当前养老保障制度的基础之上,需要多方共同探索利用试点资源一定程度突破现有制度机制。开启养老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工作需要积极争取金融监管部门以及上级单位的政策支持,后续我区将积极与市级主管部门沟通,按全市统一部署推进相关工作。
养老金融创新离不开金融机构市场化的参与,我局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养老行业创新。此前,平安集团与市政府曾就大湾区保险金融创新示范区有关方案进行过交流座谈,考虑到养老金融创新可以依托大湾区保险金融创新示范区工作一同开展,我局将进一步与辖区金融机构探讨有关事宜。
自2017年起,我区出台的《深圳市福田区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政策》,就从金融机构落户、租赁或购置办公用房、增资及债券融资等方面,对于在养老金融领域有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今年,我区已更新现有政策,力图通过进一步创新举措,努力为金融企业创造良好营商环境,鼓励企业开展相关金融创新。
目前,深圳市为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高层次人才,出台了《深圳市支持金融人才发展的实施办法》,对金融人才给予了全方位的政策配套支持。我局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金融人才积极申报,并将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为激励辖区金融从业人员提升专业素养,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活力能级,按照《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我局自2017年起,启动对福田区扶持金融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作,对取得金融业相关能力、技能证书的金融人才给予一次性支持。2019年,我局将结合福田区英才荟政策,继续更新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支持细则,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培育力度。
以上回复意见供参考。感谢对我局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