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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对外开放示范窗口福田保税区门户形象亟待提升改善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12-03 11:59来源 :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议内容

  一、现状:

  福田保税区于1991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20多年来,依托毗邻香港的区位优势和先行先试的体制机制优势,福田保税区发展成为全国对外开放的示范窗口和高产田,是国内发展成就最突出的保税区域之一。时过境迁,在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共建世界级城市群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的发展机遇下,福田保税区再次成为瞩目的焦点。但目前福田保税区面临着宏观政策管制、生态环境敏感、交通闭塞、市政供给容量不足、土地空间受限等多种挑战,限制了福田保税区作为深港跨界合作开展科技创新高地的发展思路,亟待通过科学的资源配置和规划设计,扬优势、补短板,促进深港跨界合作与可持续发展。福田保税区中心公园位于保税区门户位置,地面建有简单的绿化、喷泉及硬质铺装,公园品质及空间利用率较低,目前因地铁3号线南延线工程施工处于半封闭式状态。

  二、理由:

  综合服务中心紧邻中心公园,建于2000年,现状建筑主楼三层,副楼四层,主要功能是为保税区内企业提供会务、办公及配餐服务,土地利用率极低。2017年10月31日,福田区开发建设分指挥部会议纪要明确由深福保集团结合自身城市更新项目对保税区中心公园及其地下空间配套进行统筹规划建设。福田保税区具有区位和政策的双重优势,必须委以重任和加以重用,但是需要具备核心带动力的科技资源撬动,全面带动区内企业和空间的转型升级。而中心公园改造及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更新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一体化项目”)将重新树立保税区门户形象,完善区域公共配套设施,展示保税区综合实力,吸引作为新时代新产业的新经济企业进驻。充分发挥地块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深圳对外展示的新标签,助力福田保税区经济发展再腾飞。因此,中心公园改造及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更新一体化项目建设迫在眉睫。

  三、建议

  结合一体化项目的最新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议一体化项目基础工程同步开工建设。中心公园地块是区内唯一一块公园绿地,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更新项目是福田区“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两个项目紧邻,且中心公园改造项目由深福保集团代建,若两个项目基础工程同步开发建设,能较大程度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和技术难度,并且节省工程造价。实现两个项目同步开发建设,需要充分协调城市更新主管部门,将综合服务中心地块调出二级工业区块线,缩短项目审批时间。

  (二)建议给予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更新项目较高的开发强度。根据福田区开发建设分指挥部要求,中心公园改造及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更新一体化项目目标打造成为融合文化体验、休闲娱乐、商业中心、商务办公于一体的交通枢纽、生态公园和地标楼宇。按照《深标》计算,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更新项目容积率仅8左右,无法实现一体化项目的规划目标,须给予项目较高的开发强度。

  (三)尽快推动一体化项目落地实施。在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国家战略背景下,深港两地创新合作不断加强,深港创新特别合作区规划呼之欲出,福田保税区升级改造呼声日益高涨。建议将一体化项目作为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先行启动项目,尽快推动项目落地实施,树立标杆形象。

  建议回复

  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第20190092号的答复

  尊敬的谢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对外开放示范窗口福田保税区门户形象亟待提升改善》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福田保税区环境提升、中心公园改造及深福保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等事项,区领导黄伟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会议进行协调研究,2018年1月3日召开的福田区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城市管理治理指挥部会议,明确要求中心公园改造项目应与深福保集团综合服务中心城市更新项目同步建设,尽快启动项目立项及实施,实现与地铁3号线南延线福保站无缝衔接。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福田保税区开发建设,2019年印发《福田区重点区域质量型开发建设实施细则(福田保税区)》,对保税区空间、产业、配套、生态、交通等发展提出新的系统性要求,并明确福田保税区的开发建设标准,以“基础先行、公共配套、标准统一、共性开发”为基本原则,,指引福田保税区实现标准管控和品质提升,促进福田保税区特色化、精细化、高标准开发建设。通过有机更新,建设配套完善、公交便利、绿色生态、凸显深港科创合作特色的示范性保税园区,预热升温地区价值,未来积极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综合规划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相衔接。

  此外,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位于福田保税区的门户位置,紧邻中心公园地块,目前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正组织开发主体加快研究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更新改造方案,并结合2019年1月施行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8年局部修订)及2019年2月印发的《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容积率审查规定》,深入研究论证项目可给予转移容积、奖励容积及核算规划容积,结合深港合作区空间规划、深港合作区统筹规划实施方案,合理确定项目所在地块的土地利用性质和规划指标,未来与长富大厦、长平大厦、金融科创中心等成熟物业形成集聚效应,吸引优势科技资源,全面带动福田保税区转型升级。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你们继续对城市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6月26日

  (联系人:彭小军,联系电话:18938993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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