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水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修订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2-26 15:29来源 : 福田区水务局
序号 |
事项 |
事项内容 |
抽查依据 |
抽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频次(次/年) |
重点或一般检查事项 |
备注 |
1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对生产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4. 广东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 |
水利部、广东省水利厅、深圳市水务局和福田区水务局审批(备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福田辖区内在建生产建设项目。 |
1.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开展情况; 2.水土保持监测开展情况; 3.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 4.水土保持设施管护情况; 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6.水土流失隐患及危害总体评价; 7.水土保持设施完工验收情况。 |
现场检查 |
12% |
1次/年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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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的核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 3.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4.广东省水利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双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 |
申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的生产建设项目 |
1.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程序情况; 2.生产建设项目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情况。 |
现场检查 |
12% |
1次/年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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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的抽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3.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 4.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 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和落地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已办理备案手续的生产建设项目 |
1.有无根据实地勘察成果文件进行编制; 2.是否按照强制性标准进行编制; 3.是否伪造数据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情况。 |
现场检查 |
12% |
1次/年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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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资源及供水监督检查 |
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 |
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 |
建有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小区和单位 |
1.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二次供水设施运管和清洗消毒情况; 3.二次供水水质情况。 |
现场检查 |
8% |
1次/年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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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节约用水监督检查 |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备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广东省节约用水办法 3.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4.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 5.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暂时调整适用和暂时停止适用《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有关规定的决定 |
申请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备案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
1.备案的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内容是否达到或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规则、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2.建设单位在项目后续建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节约用水评估报告内容,开展后续设计、施工建设、设施验收等工作; 3.节水措施方案是否符合要求;节水设施建设是否到位、运行是否正常。 |
现场检查与书面检查 |
不少于30% |
原则上每年至少检查1次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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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排水许可监督检查 |
迁移、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批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深圳市排水条例 |
被许可人 |
1.检查审批时效性; 2.有无申办城市排水许可; 3.现场情况和书面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
现场检查 或书面检 查 |
10% |
1次/季度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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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2.深圳市排水条例 |
被许可人 |
1.检查审批时效性; 2.现场排水预处理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3.出户管与市政接驳情况。 |
现场检查 或书面检 查 |
10% |
1次/季度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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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5.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管理办法(试行) 6.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区水务局局属在建或已建水利工程 |
1.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一岗双责”制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3.加大安全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监管人员设置情况 5.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执行情况; 6.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等责任的情况; 7.对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结案和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9.对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执行情况; 10.各类水利风险点、危险源排查防控情况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情况; 11.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救援体系和应急演练情况; 12.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情况等,各类安全检查,除通用内容外,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执行。 |
现场检查 或书面检 查 |
50% |
原则上每半年至少检查1次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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