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专题 > 行政复议办事指南 > 复议决定文书公开

深福府复办终〔2019〕6号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3-01 10:10来源 : 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04-13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深福府复办终〔2019〕6号

胡**:

  申请人胡**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于2018年12月23日作出的《社区戒毒决定书》(深公福社戒决字[2018]**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依法受理。

  审查期间,因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并说明了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本机关经审查,同    意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19年3月1日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粤ICP备12001664号网站标识码:4403040003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541号 区政府行政执法投诉邮箱:ftfzb2017@szft.gov.cn 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