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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举行《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8-09-07 14:18来源 : 区住建局
2022-09-08

  为稳步推进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决定举行《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围绕福田区按照棚户区政策实施的拆旧建新改造相关活动,就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同时,也将考虑选择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主要议题包括:

  (一)如何确定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二)棚户区改造的职责分工是否合理,政府与项目实施主体之间的权责边界如何划定?

  (三)棚户区改造的实施程序是否合理?

  (四)如何保障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否需要设置退出机制?退出机制设定的比例是否合理?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8年10月9日(星期二下午15:00)。

  (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办公大楼(具体召开地点待确定会场后另行通知)。

  三、听证参加人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遴选9名听证参加人,其中市民代表2人、区人大或政协代表1人,媒体代表1人,区相关行业代表4人,区街道办事处代表1人。所有参加人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鼓励公众踊跃报名。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关心福田区范围内旧住宅区按照棚户区政策实施的拆旧建新改造相关活动,愿意为《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献言计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市民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

  (二)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需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确定为正式听证代表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并请如实填写附件三《听证代表报名表》的全部内容。

  五、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市民请填写附件三《听证代表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于2018年9月17日下午18:00点前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听证代表报名表》发送至:ftpgxz@outlook.com,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福田棚改细则听证代表报名”;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听证代表报名表》寄送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27号大庆大厦16楼(邮编:518040,收件人:张工),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福田棚改细则听证代表报名”字样。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期间,请严格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代表名单将于听证会召开前另行公告。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福田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起草说明

        3.《听证代表报名表》

福田区住建局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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