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办张银行卡,轻松赚取数万报酬!”
这样的诈骗话术让王某栽了大跟头。王某怎么也没想到,这通看似“天上掉馅饼”的电话,竟会让他在深圳福田面临刑事指控,甚至遭受牢狱之灾!
跨境来电诱办卡,百万元诈骗资金悄然流入
2024年王某接到一名自称“心心”的人员来电:对方承诺,若王某愿意到深圳办理指定银行的银行卡并交付使用,即可获得数万元好处费。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王某于次日从香港赴深,在福田区某银行开办一张银行卡,随即交予“心心”。
然而,这张看似普通的银行卡,很快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洗钱通道”。一家公司遭遇电信诈骗,100万元资金被转入王某属下的银行卡中。随后“心心”告知王某其账户异常无法取现,王某从香港前往深圳市福田区银行网点试图补办卡片,银行工作人员察觉有异报警,王某当场被民警抓获。
王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下称“帮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随后被批准逮捕。
福田法援律师介入,普法疏导、积极辩护
由于王某系因经济能力薄弱才受此诈骗团伙诱惑实施了相关违法行为,且其对内地法律了解有限,深圳市福田区法律援助处依法指派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李雪律师,为王某提供一审阶段法律援助。法援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确立“厘清事实—定性分析—争取从宽”的辩护思路,系统开展工作:
·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并进行心理疏导,包括其与“心心”的联系过程、开办银行卡的初衷、对账户内100万元资金性质的认知等;另一方面,关注王某的心理状态,缓解其因羁押产生的焦虑情绪,并向其普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法律规定,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
·全面查阅案卷,核实证据链条;
·重点围绕“是否具有主观明知”“是否属于初犯偶犯”“有无实际获利”等关键问题展开法律分析。
尽管王某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但律师认为其具备多项依法从宽情节:
✅ 初犯、偶犯
✅ 未实际获取报酬
✅ 到案后如实供述
✅ 自愿认罪认罚
庭审中,法援律师提出:王某系受高额回报诱惑而误入歧途,主观恶性较小,诈骗案件的赃款已被冻结,未造成被害单位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较低,恳请法院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量。
最终,法院采纳了法援律师提出的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跨境普法不停步,莫因“无知”触法网
“办卡获利”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在内地已广为人知,但王某却因无知和贪念不慎触法。本案中,福田区法律援助处不仅依法保障了王某的辩护权,更以专业、温情的服务,展现了内地司法制度的公正与温度。
更重要的是,它承担起了跨境法律服务桥梁的角色——
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当事人理解“为何有罪”“错在何处”;
通过典型案例普法,向更多境外群体阐明法治底线、传递法治温暖。
未来,福田区法律援助处将继续聚焦跨境法律服务,进一步织密涉外法律援助网络,助力大湾区法治一体化建设进程,让每一位跨境工作生活的居民都能遵法守法、安心生活、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