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2-13 17:33来源 : 福田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发展事务署 信息索引号 : /2022-10337350
区委、区政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河套合作区事务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部署,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署党组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并对全署学习宣传贯彻作出部署安排。按照署党组会议精神,全署党员干部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全署党员干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上来,在全面推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提质增效上下功夫。立足河套合作区实际,完成好河套合作区重点工作目标,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工作中。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河套合作区法治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强化法治观念贯穿始终。为全署每一名党员干部配发了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 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必读书本,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学习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要内容。
(三)切实履行河套合作区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署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截至11月底,共召开26次署党组会议,署党政主要负责人在会上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同河套合作区 业务工作实现高度融合,为制度创新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四)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市、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我署工作实际,通过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2022年工作要点》,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充分将国家省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部署落实并体现到日常工作之中。
二、落实市、区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具体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推进规则机制“软连通”。一是推进《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2022年度立法工作会议,明确将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列入立法计划(草案)。二是科研“政策包”创新机制出台实施,制定出台选题征集制、团队揭榜制、项目经理制、政企联动制、同行评议制等科研管理五大创新机制,以制度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已征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界37条重大基础科学及工程技术问题,首批拟发布6个项目向科技界发榜。三是深港“联合政策包”发布实施。从深港协同支持科研项目、深港联合支持科研人才、深港联合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持创新要素在深港两地便利流动等4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举措,让科创项目和人才可以同时享受深港两地的政策支持,实现“1+1>2”的效果。四是产业“政策包”发布实施。聚焦医疗科技、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机器人、新材料、微电子、金融科技等六大领域,对关键核心技术、产业支撑平台、重大产业化项目和园区产业创新生态等方向给予支持,通过给予科研资金支持、产业空间支持、科研成果支持等形式,为科创发展提供保障。五是“港澳青年支持计划”发布实施。在实习就业方面,为来河套合作区的港澳青年毕业生一次性提供2万到5万元的生活资助,在创新创业方面,创新性提出对获得港澳高校创业资助的团队或项目,给予最高1:1的配套支持,力争将河套打造成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首选地。
(二)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在内容上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一致,在制定程序上严格遵循要求。
(三)统筹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推进“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范围扩大,协调福田海关入驻并提供通关、保税、车辆管理等42项海关业务“一站式”办理;协调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联动服务店”入驻并提供知识产权、行政审批、商事登记、注册许可、特种设备等多方面服务。目前“e站通”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已扩展至560项。二是协同区政数服务中心深入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逐步建立“1+N”政务上门办服务机制,打通惠企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依法建设河套合作区科研法治环境。引入河套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通过与香港调解机构合作,探索“香港调解员+内地调解员”和“香港调解员+内地调解法官”等在线联合调解模式,依法扩大司法确认范围,促进国际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并协调邀请优秀的调解机构入驻中心。探索线上线下相融合的调解模式,在调解地点、调解方式和调解人员等选择上,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积极推动建立契合开放性经济发展的规则对接体系;依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建设,目前已有8家港澳机构确定入驻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eBRAM)、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SCIA HK)、德辅大律师事务所(Des Voeux Chambers)作为首批引入的香港机构已正式签约进驻。第二批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澳门律师公会、黄显辉律师事务所等8家澳门机构已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合作交流平台澳门机构签约进驻仪式受邀入驻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
(五)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报告反馈情况。2022年,办理72件政协提案和人大建议,包括14件全国政协提案,12件市级政协提案、人大建议,和49件区级政协提案、人大建议。其中国家级主办件 2 件,会办件12件;市级主办承办件8件,会办件4件;区级主办件 32件,会办件17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有关人大代表、提案委员和主办单位,并获满意评价。
(六)积极开展宣传普法,提高园区科研机构及企业法治意识。一是做好园区机构企业的法律法规及河套政策业务培训和宣传。事务署牵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讲解工作;协同福田海关开展海关监管政策及通关流程等方面的宣传及解答活动。二是宣传普法活动常年不断。不定期组织开展河套合作区政策宣讲进机构企业等活动,面对面向机构企业解释河套合作区政策。
三、存在困难及不足
我署在取得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受限于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顶层规划设计尚未出台,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暂无法制定出台,河套合作区内包括园区管理体制、科研管理体制、人员出入、知识产权、税收等方面的制度及试点政策无法通过立法予以明确和固化。二是河套合作区在空间改造等制度创新和本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存在不一致之处。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改革部署要求和执行地方性法规存在矛盾。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署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要求,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分解落实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科学谋划我署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加快形成完善的河套合作区制度体系。密切关注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顶层规划设计的批复进度,配合完成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起草修订工作并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三是积极推进河套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项目全流程监管机制建设,确保财政资金高效有质使用,有效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有效整合科技资源,激发原生创新动力,避免财政资金浪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规范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四是加大普法力度,为依法依规推动河套合作区高质量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基础。
河套合作区事务署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