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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12-29 18:15来源 : 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信息索引号 : /2020-10344962

  2020年,我局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福田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重点工作指引》等文件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通过规范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决策,强化行政监督,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的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管理

  1、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2020年我局起草修订的文件有《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福府规〔2020〕1号)、《福田区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工作实施细则》(福府办规〔2020〕7号)。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开展起草修订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社会团体的意见;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文件经我局政策法制科、法律顾问及区司法局审查,确保内容合法有效,同时规范性文件均明确有效期为5年;落实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在完成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及充分论证后,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其中《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经区政府七届六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田区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工作实施细则》经区政府七届八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开发布并备案归档。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在福田政府在线部门网站公开发布,并按要求上报区司法局备案、归档。

  3、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按规定程序时限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梳理,截至目前,由我局负责解释的区级规范性文件共5件,分别是《深圳市福田区支持城中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福府办规〔2017〕2号)、《深圳市福田区旧工业区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实施管理规定》(福府办规〔2019〕3号)、《深圳市福田区临时用地管理办法》(福府办规〔2019〕6号)、《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福府规〔2020〕1号)、《福田区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工作实施细则》(福府办规〔2020〕7号)。 

  (二)严格依法依程序开展行政决策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2020年,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有关规定,制定了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并报区司法局备案。我局本年度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修订《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实施办法》、修订《福田区房屋征收和土地整备工作实施细则》。

  事项做出之前,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草案,对决策的内容、目的、依据等情况进行说明,有效征集公众意见;在形成草案后,组织相关行业人员、专家,召开论证会议,就决策内容进行充分的论证,开展风险评估并报司法局备案;经我局政策法制科、法律顾问及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区司法局备案、归档。

  2、行政决策公开公平公正。对于更新改造意愿、更新计划、规划编制、规划修改等行政决策,均事先采取网络、办公场所、项目现场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电话、网络等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截至目前,我局先后公示了东林工业区、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等2个城市更新单元的改造意愿和城市更新单元的计划(草案),东林工业区、天安数码城等2个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草案),中粮金帝食品厂区、三星工业区等2个城市更新单元的规划修改(草案),金地工业区一期项目等7个实施主体确认,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均以电话或公函形式反馈采纳情况。

  3、规范合同管理。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对合同统一编号,实行目录管理,并经法制科室及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司函〔2019〕677 号)的要求,根据我局制定的《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梳理我局的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程序信息、执法结果等事前信息;安排专人负责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录入本单位数据,确保行政执法事前、事后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已公示行政执法结果100余项。

  2、加强全过程记录及法制审核。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我局制定的《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制度》,明确信息收集、保存、管理等内容;执行《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要求,由政策法制科专门承担法制审核工作。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对已经制定印发的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针对规范性文件是否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等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行清查;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

  2、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依法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进行监管,要求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搬迁补偿谈判、建筑物拆除等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工作;在城市更新项目中与实施主体签订监管协议,监督改造方按期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及回迁物业,保障被搬迁人的合法权益。

  3、畅通行政救济渠道。我局在单位官网首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保持投诉电话畅通,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定期查收有关信访投诉件。

  (五)依法接受监督

  1、依法配合行政复议活动。按规定接收复议机关相关文书并做出复议答复,积极配合案件审理。

  2、依法配合法院的审判活动。按规定接收法院相关文书并出庭应诉、答辩,自觉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行政案件。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败诉案件。

  (六)依法行政保障

  1、组织开展学法活动。组织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党课、每周业务培训等形式集中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及城市更新与土地整备相关政策文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线上学习、学法考试等方式学习通用法律,单位学法覆盖率100%,学法考试满分率100%,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得到明显提高。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以我局政策法制科为主体、聘请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黄灿金为我局的常年法律顾问,负责我局相关的法律事务工作。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法律顾问依法履行合同、重大行政事务等法律审查及论证。

  3、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评指标和重点工作作出部署,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均安排在年度内完成,并对我局内部相关科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二、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思路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局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依法行政的工作需要长期坚持,并非一蹴而就。与上级的要求相比,我局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方面:一是依法行政的理念和实践还需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目前城市更新法律法规变化较大,工作人员对政策的把握难度加大。

  在即将到来的2021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常抓不懈,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落实行政决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开展普法培训,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我局行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进一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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