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物业中心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30 15:57来源 : 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 信息索引号 : /2017-10345059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依法治区办(法制办)的关心支持下,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管理政府物业,努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砖加瓦。
一、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工作。
(一)启动政府物业管理制度完善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和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鉴于政府物业管理制度部分条款和内容已存在滞后现象,今年,我中心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的建章立制计划,开展了对政府物业接收、购置、租赁、维修等业务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和初步的修改。按照计划,下一步,我们还将结合对《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及8个实施细则的执行和落实工作实践,在进一步总结、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具规范性、操作性和创新性,为政府物业管理提供更科学有效的制度保障。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今年,我中心按照区法制办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由我中心起草的区级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实现目录化动态管理。经梳理,截至2014年12月31日,由我中心负责解释(制定、执行)的区级规范性文件共10件,分别为:1.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福府办[1998]35号);2. 关于印发《深圳市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福府[2008]5号);
3. 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物业接收与购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福府办〔2011〕46号);4. 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物业调配与授权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府办〔2011〕47号);5. 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福府办〔2011〕48号);6.关于印发《福田区经营性政府物业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福府办〔2011〕49号);7. 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物业产权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福府办〔2011〕50号);8.关于印发《福田区经营性政府物业出租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福府办〔2011〕51号);9. 关于印发《福田区物业资产账务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福府办〔2011〕52号);10. 关于印发《福田区政府物业日常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福府办〔2011〕53号)。
(三)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我中心已在“福田政府在线”网公开《福田区政府物业管理办法》及8个实施细则,8个实施细则也已在区公报上公布。同时,我中心还将授权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物业、年度增加的物业、出租的物业、区属行政事业单位租用物业等信息
二、行政决策。
(一)严格执行议事规范,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今年以来,对于应由集体决定的各项重大事项和问题的决策,一律经工作例会或主任办公会公开讨论、集体研究。无论是物业出租、物业维修工程、民生及产业用房购置、人员招聘等重要问题,均严格按照主任(党支部书记)重大问题议事规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组织班子成员和各部、所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民主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需要报区委区政府审批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区政府或区分管领导审批。
1、(二)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利用法律顾问和区法制办对决策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确保重要工作事项的决策合理合法,避免出现法律方面的瑕疵,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我们充分利用区法制部门的专业作用,对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事项进行审核把关。今年,我中心提请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或由法律顾问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书的有:1、深业上城2号塔楼第18-29层购置事项;2、华强花园租赁合同补充条款(标准)审核事项;3、绿洲花园商铺租户要求换名续租审查事项;4、与深圳地税局物业置换使用事项;5、中银花园物业购置事项;6、深圳市碟讯网科技有限公司名称等变更事项;7、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龙华地产分公司租用科创中心物业作餐厅事项;8、深圳国际创新中心园区停车场(补充条款)事项;9、《福田区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社会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审核事项;10、体育公园租户要求更换承租方事项。
三、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党员干部法律知识水平。为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今年,我们利用专题学习时间,参照去年的做法,专门邀请法律顾问给干部职工上法律课,讲授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守法意识。同时组织全体人员重点学习了国家新出台和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增强了队伍的法律素质,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依法办事能力。
(二)充分利用党员学习会进行法制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法治意识。每逢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会议,中心领导均向党员干部职工强调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要求敬畏法律,严于律己,增强守法意识和守法的自觉性,争当遵纪守法的模范,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并要求党员干部职工利用一年一度的自选培训,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学习。
四、普法及专项工作。
按照区依法治区办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开展了各项普法活动,同时今年我中心聘请法律顾问2名为政府物业管理业务提供法律审查、出具法律意见。由于我中心没有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拟报区法制办批准后,以购买服务方式到律师事务所聘请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治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