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集体经济署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12-19 10:31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 信息索引号 : /2022-10347439
2022年,集体经济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目标,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服务、指导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发展,现将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主要工作
1.法治建设年度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使法治建设始终贯穿于集体经济署本年度所有工作;深入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抓实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决策,依法依规指导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发展,完成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依法行政,将本年度所有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轨道;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机构职能,理顺部门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真诚奉献,用心服务股份合作公司集体经济改革发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依法严格落实重大行决策程序。在产业投资发展、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好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化解工作,适应数字化政府服务工作,学习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来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成效
3.党建引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的相关法治建设精神。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单位规章制度,将修订本署的规章制度列入今年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开展“传承优良家风”和“清廉是福”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党支部支委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12次,强化党员意识形态和保密教育管理,依法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检查工作。
4.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学习教育。邀请我署法律顾问为全体人员讲解《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的法律知识。引导股份合作公司班子成员等认真学习《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制订本公司章程。要求全体人员自行学习档案管理、保密、网络、党建等法律法规知识并参加专题考试,检验学习效果。同时要求全体党员自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
5.挂点基层依法开展为民办事。党员领导干部包联挂点梅林街道新阁社区,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安全生产等工作;党员干部依法走访联系服务辖区企业,为企业排忧解难,一年来共联系服务30家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困难诉求7个问题。同时全体人员14人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均下沉过抗疫一线,有3名工作人员长期抽调抗疫一线工作。在抗疫工作中,我署一线抗疫人员根据现场切身感受,创作了《我是党员我先上》、《守望》2首抗疫歌曲。
6.依法推进股份集体经济多元发展。依法指导股份合作公司拓展投资渠道,创新经营方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制定《股份合作公司投资发展指导意见》;出台了《推进股份合作公司多元发展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举行了2场项目投资推介会。
7.依法分析指导集体经济发展态势。聘请专家开展2021年度集体经济分析工作,完成股份合作公司财务分析调查问题的发放、收集工作,形成经济分析报告。组织公司财务人员开展规范会计决算报表培训、填报,完成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汇报上报;举办了2022年股份合作公司投资及经济发展专题线上培训;部署公司中层干部及办公室主任培训前期工作;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召开了股份合作公司人才+发展座谈会。同时为完善公司管理机制,出台《股份合作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指导意见》,督促各公司贯彻落实。
8.严格依法核拨扶持补助资金。核拨发放2021年鼓励支持股份合作公司持续发展资金至各相关股份合作公司共227.11万元;开展2022年股份合作公司社会治安补助资金的受理、审核、核拨工作,共核拨资金3800万元;牵头组织爱卫环卫、消防、安全生产管理、社会治安等方面对股份合作公司的政策、资金支持进行梳理。
9.依法配合推进强化基层治理。组织股份合作公司开展“城中村物业创新管理知识讲座和培训,宣传贯彻“物业城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发展理念。根据燃气工作专题部署会议精神,要求15个股份合作公司制订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修订“村规民约”,增加严禁加收燃气水电等费用条款。到股份合作公司实地了解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配合住建局开展了城中村危房整治相关取证工作。发动各股份合作公司开展电动自行车上牌宣传,要求建立联动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城中村电动自行车底数。
10.依法指导督促减租惠民等抗疫工作。制订了《深圳市福田区鼓励股份合作公司抗疫期间开展减租惠民工作的实施细则》,印发相关部门和股份合作公司贯彻执行,核拨抗疫减租补助资金共1577.74万元。开展第二轮的城中村租户租金政策制定、申报指南、操作指引等工作。署领导不定期率队到城中村一线了解检查股份合作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公司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督促落实,并带队下沉防疫一线检查,分管领导要每天带队检查督促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11.依法开展公司成立三十周年纪念活动。成功举办了深圳市集体经济大讲堂(第二讲)暨深圳市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论坛(福田专场)活动;制订围村风情地图,记录围村三十年发展发展成果,挖掘城中村的历史文化典故,体现社区治理新型管理体系建设成效,突出推动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多元化成果。与区融媒体中心开展“15+1”股份合作公司专题片,拍摄制作15个股份合作公司短视频“打卡福田,一村一景”,制作1个专题片描绘福田区15个股份合作公司三十年来的发展面貌。在区委宣传部的指导下,与区文体中心共同创作了歌颂特区边陲渔村巨变的歌曲《鹏城传奇》。
12.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相关规定,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各项职责,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社会的发展和工作的实际,重新修订《福田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规章制度汇编》,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要求;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党组研究决定;坚持明查暗访,抓作风明法纪,真正做到用心服务、真诚奉献,全力助推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升级发展、城中村治理工作;抓实一把手疫情防控、意识形态、保密管理、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听取党员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巡视清单整改工作。督促指导我署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最大范围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修订《福田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规章制度汇编》原定上半年完成,顺延到今年年底完成;2022年依法开展股份合作公司相关培训工作暂缓;对股份合作公司开展的经济发展项目投资推介会也相对减少。原因:受疫情影响,我署上半年大多数人员抽调到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2.对本署涉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工作,须委托相关单位人员进行把关,造成工作有时滞后。原因:我署没有法律方面的专业人才。
3.上级相关部门有时要求我署参加城中村社会治理、党建工作、危房建筑安全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能,使我署开展这些管理职能工作遇到一定困难。原因:从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署已经没有监督管理的行政职能,开展相关监督管理检查工作,缺乏法制抓手。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区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坚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要求,抓住契机,学法用法,将全部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依规指导推进股份合作公司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努力开创“十四五”新局面,指导股份合作公司新三十年再出发迈好关键一步。
2.抓实作风纪律教育,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纪律要求学习贯彻相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团结一致,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3.严格按照规定,发挥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若干政策的作用。依法引导股份合作公司多元化发展,增强公司投资发展能力,推进转型升级。
4.依法配合做好城中村治理工作,督促公司积极配合区交委办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通过“村规民约”的修订,进一步约束整治城中村燃气、水电费加价行为,促进辖区和谐稳定。
5.配合区财政局依法开展股份合作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加强新一届领导班子法律知识培训,提高政治思想、领导驾驭、宏观策划和依法经商能力;组织中层管理工作及技术业务人员培训,提高依法办事和管理能力。
6.严格按照规定,拨付支持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相关资金,抓实资金使用的管理;对重大项目的支持资金的拨付做好事前现场核查和事后资金使用的跟踪落实。
7.按照要求依法配合做好城中村疫情防控工作、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等工作,为股份合作公司创造良好法治发展环境。
福田区集体经济发展服务署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