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2-24 16:20来源 :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 信息索引号 : /2025-12015819
2024年,我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和党内法规成为常态。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年召开11次党组会、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0次局长办公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读党内法规和党章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和法治意识。
(二)发挥领导的带头作用,督促公职人员学法用法。我局党组成员组织和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党组书记向党组成员讲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督促公职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通过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各种法律知识,努力提高依法履职和学法用法能力。如期完成线上培训,并及时参加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皆为100%。
二、推动政府职能服务化建设,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治理
(一)不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开展环境管理技术帮扶,上门进行“一对一”指导问诊;主动服务企业信用修复,今年以来共办结信用修复77宗;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完善办事指南、推行执法文书电子送达,做好“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服务措施,推动审批提质增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批复等598宗,电子送达执法文书340份。
(二)深入开展“生态哨兵”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模式改革。由退休党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环保热心人员为主体组成的“生态哨兵”队伍,负责在定期巡查过程中对辖区内各街道、社区中常见的生态环境事项主动介入,重点宣传居民生活中常见的噪声、油烟、异味废气等方面的污染防治。今年我局新增设立“生态哨点”136个,累计达366个,配备“生态哨兵”736人,实现辖区街、社全覆盖,解决1982宗环境问题,信访投诉下降51.81%。
(三)“红黄绿分区”全覆盖,强化餐饮经营者事前提醒。推动餐饮红绿分区的精细化管理,第一时间告知餐饮经营者餐饮选址是否符合环保要求,提醒餐饮经营者因选址不当造成经济损失,严把餐饮营业执照办理关口。通过强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街道联动,有效提前劝阻违规选址开办餐饮事项23家,挽回经济损失1367万余元。
(四)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企业生态环保合规建设。联合区司法局、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设立区生态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动环境权益、绿色金融和气候投融资等业务跨境交易与合作;同时,为环红树林生态缓冲带企业提供准入指导建议、法律及政策咨询服务,助力“国际红树林中心”高质量高标准建设。
三、完善行政执法体系,提升生态环保执法效能
(一)探索生态环境执法“观察期”制度。执法“观察期”制度是对现有首违不罚、公开道歉从轻处罚等执法政策的补充完善,适用于环保信用良好、环境污染小、违法情节轻微的企业,为这些企业提供改正的机会,符合行政处罚法“轻微违法不罚”“首违不罚”“无主观无错不罚”的法治精神。对符合国家和省、市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
(二)法律顾问制度和出庭应诉制度齐头并进。我局聘请1名律师和3名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法务专员,审查案件156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21宗,审查合同179份,出具书面法律意见23份,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宗,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宗,为我局基本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做到事前审查把关,事后纠纷解决,协助我局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效能。
(三)推进福田区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履约工作。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全区42家重点排放单位敦促其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工作。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展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审查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规范化建设。
(二)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由裁量权制度、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保障。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行政执法实务技巧、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等业务培训。
(三)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环境执法责任主体、执法监管模式,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联动执法和沟通配合机制、重大生态环境破坏案件会商处置机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四)举办业务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组织或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和普法活动,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执法水平和素质,打造一支学法用法、依法执法的生态执法强军。举办涉水面源整治业务专题培训,提升涉水面源污染整治队伍业务水平;召开民生诉求平台案件办理培训会,全面提升我局民生诉求办理质效、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深入宣传,全力践行“谁执法谁普法”
(一)加强系统内普法教育,抓好法治队伍法律素质提升。一是领导带头学法是关键。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通过开展和推进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自觉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为全系统树立榜样。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是基础。通过组织各类学法活动,如支部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例会、专题学法活动等,加强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知识的掌握和运用。同时,利用执法案件评查、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法律法规。三是开展多样化的培训活动。组织各类执法业务培训,讲授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实际执法操作、日常执法难点等内容,强化基层普法的中坚力量。四是注重实践与应用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生态环境局强调执法与普法同步,将法律知识宣传页、整改承诺单等带入企业,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普法宣传。同时,在查处环境违法案件中,对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释法明理,确保企业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能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密织普法网格,强化社会普法。一是深入群众生活,实现普法覆盖化。我局普法队伍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走入家庭,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大众普及各类法律知识。在福保街道明月社区向大众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在香蜜湖街道宣传扫黑除恶;在园岭实验小学,举办福田区第二届“福獭杯”生态主持人选拔赛等各类特色活动,吸引众多市民参加,营造良好普法学法的法治氛围。二是主动通过公开执法过程、依据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信息双公示平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452次,将执法过程、依据、结果等内容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利用新媒体平台,扩大普法影响力。在市生态环境局的领导和新媒体的支持下,我局执法人员3次参加生态“圳”行动直播执法,通过视频直播的方式,让网络大众实时见证执法全过程,让环境执法工作更公开、更透明和更公正。
(三)送法入企、法律普及针对化。中高考前期,为全力营造宁静和谐的备考和考试环境,我局召集了福田区28家重点施工项目的建设、施工单位,召开“三考”生态环境保障专题会。对于工地、加油站、企业等重点排污单位,深入开展泥头车“三不进两不出”宣传指导、“油”你做主倡议活动主题宣讲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生态环保“智治力”仍需提升。目前智慧化监管手段尚未覆盖重点排污单位,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程度不够,未能运用智慧监管手段弥补执法人员短缺问题,亟需探索更加有效的监管手段服务执法监管有力进行。
(二)行政执法法律专业水平仍需提高。因行政执法适用法律存在错误,导致今年存在行政复议败诉案件,亟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性、案卷审查的规范性。
(三)抓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因部分企业忽视噪声超标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和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后果,导致周围居民对于噪音的投诉频发,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和经营场所等相关企业的普法宣传和教育,促使企业主动合规合法经营。
七、下步工作计划
(一)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效。强化科技执法能力,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加大新技术、新装备在执法工作中的应用,通过各类非现场手段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二)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通过“开工第一课”、“十优十劣”评选等方式,宣传环保先进典型和违法案例力度,增强企业治理污染、守法排污意识,切实推进环境质量提升。
(三)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执法过程规范、公正、文明。
(四)强化法治思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完善法治制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优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等措施,确保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