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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2-25 15:13来源 : 福田区统计局 信息索引号 : /2026-12653086

  2025年,福田区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为统计数据真实可靠筑牢法治根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高质量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全覆盖。二是在区委党校开展统计能力提升培训班,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专题讲授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违法案例。三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开展“局长讲法”系列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和统计法律法规。四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实现重要领域廉政风险排查全覆盖。五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述责述廉工作。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实施各领域常规统计调查,高标准完成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7月,我局《构建多维数据共享纳统机制,“四上”企业入库数创佳绩》案例被中共深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评为2025年深圳市“尖兵杯”创新大赛优秀案例。10月,我局被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

  (四)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福田区统计局领导集体议事决策制度》相关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要求。二是规范性文件实行全周期管理,严格履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按照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原则实施。三是聘任专职律师为局常年法律顾问,深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论证、重要行政行为实施、政府合同审查等环节,为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治保障。

  (五)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维护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深圳法治政府信息平台、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同步通过福田政府在线设立专栏,依法公示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检查信息。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落实《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减免责清单》,建立“首违不罚”“轻微免罚”适用台账。三是每季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实行程序合规性、证据完整性和裁量适当性“一案三查”机制,建立突出问题整改闭环机制。

  (六)依法开展统计监督。一是严格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执法,落实“扫码入企”规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二是构建“日常监测+现场核查”双轨机制,建立月度审核预警制度。三是采取集中培训、企业走访、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推动“四上”单位电子台账建立。

  (七)结合重点工作开展全面普法。一是以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为契机,通过社区微信群推送调查登记指南,在抽中社区宣传全覆盖。在抽中社区设置普法专栏,电子屏滚动播放普法视频。二是通过报表布置会、业务培训会、重点企业纳统服务等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组织企业统计员参加“统计开放日”“统计员之家”和“统计知识竞赛”活动,深化政企普法联动。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12月4日联合华强北街道举办“宪法宣传日”主题活动,12月8日在福保街道举办《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活动,法治宣传月期间累计举办普法活动10场。

  二、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精准把握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不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持之以恒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持续提升统计队伍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二)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的各项要求,推动全方位严格执行统计法,全面落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

  (三)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党建工作、专题学习、业务(年报)培训、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企业调研座谈和企业走访等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基层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社会群众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借助“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统计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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