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司法局2017年度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30 00:00来源 : 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 信息索引号 : /2017-3461158
2017年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福田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司法局认真对照落实《福田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全面提升福田区依法行政水平,树立一流法治城区新标杆贡献力量。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推动法律援助审批标准化。将受理范围、许可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窗口等办事指南各项具体细化要求纳入权责清单事项列表、流程图的编制。严格按照公示流程办理申请审批,2017年经审批提供民事类法律援助454件,刑事类法律援助524件、刑事案件法律帮助777件,惠及受援人2164名。
强化行政权力清单式管理。年初梳理部门权责清单,更新权责清单内容,并逐一明确了职权事项行使依据、流程图及职权信息表等。完善后的权责清单共包含行政职权6项,其中行政给付、行政处罚各1项,行政检查2项,其他服务2项,均已通过福田政府在线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监督。
二、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司法局均及时向社会公布。截至目前,福田区关于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载体建设、关于2017年度福田区法律专业服务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工作、关于对司法行政工作新媒体形式宣传等三项工作已完成民意征集工作。其中,法律专业服务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事项、支持法律服务业发展政策还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调查研究。始终追求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司法局共聘请三名法律顾问,配备一名法律专员。在加强对法律顾问考评的基础上,明确其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单位有关合同的签定和执行、涉法律文件制定等,均开展法律前置审查,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建立区司法局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度,明确执法职责、责任单位、各级主体责任及岗位职责要求,并完善行政执行程序,制定、细化行政执法具体操作流程,严格依程序组织执法。
(二)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考核、管理工作。2017年司法局共有3名工作人员参加执法岗前培训并均通过行政执法岗前培训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给付等为重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2017年多次对区属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年内无行政处罚案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管理
2017年区司法局受理投诉举报信访案件23宗,办结16宗。其中,提请深圳市司法局进行行政处罚4宗,调解结案1宗,撤诉3宗。年内根据深圳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开展两次评查,按要求及时提交评查报告,规范行政执法案件管理。
(五)做好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实时维护司法局部门网站的执法主体、执法职责和权限、执法依据、裁量权实施标准、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处罚结果公示等行政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行为晒在“阳光”下。
四、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一)强化行政复议监督
发挥行政复议对权力的监督作用,年内共收到1份《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对复议申请进行答复,并积极配合上级机关对案件的审查。
(二)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司法局依法配合法院审判活动,按规定出庭应诉、答辩;严格执行《深圳市福田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规定》,行政一把手亲自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答辩状等案卷材料及时报区法制办备案。年内共有1宗行政诉讼案件,并已完成案卷的备案及应诉工作。
(三)强化行政监察工作
区司法局依法履职,畅通咨询投诉渠道,通过加大字号、改变字体颜色等明显标识向社会公布监督投诉电话、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等,方便群众咨询业务、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等。
五、落实依法行政保障工作
(一)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重点学习民法总则等新法新规。继续开展政府工作人员学法活动,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年初制定《区司法局法治专题培训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多期法治专题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4月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普及月系列学习宣传活动,特邀梁慧星、杜涛、崔建远等全国知名法学专家进行民事法律热点知识解读,司法局领导干部带头参加新法学习。
扎实推进“四级同创”工作。积极响应法治建设“四级同创”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目前,已有61个社区申报省“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活动,动员5家500人以上规模企业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积极配合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通知要求,每年准时向区法制办报送考评材料。2017年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认真对照考评指标填报执行情况,积极配合中期检查。
抓好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教育。一是强基固本,力促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学法。已组织全区2700人参加微信学法考试。8月组织区各部门领导干部开展法治课学习,并邀请了深圳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溪林围绕“建设法治社会,服务经济发展”主题进行授课。二是“新雨”润苗,反校园欺凌“护蕾行动”正式启动。以“反校园欺凌”法律课件为基础,开设小班式、互动式普法课堂,开发“酷凌”参与式论坛剧场,共有115名志愿律师参与课前培训,已在全区11所学校86个班级授课172堂。相关工作信息获得吴以环副市长批示肯定。此外,“新雨”普法模式辐射复制到四川省汶川县。三是加强引导,强化企业及外来工法律知识普及。充分利用社会化专业力量,不定期深入外来务工人员较为集中的企业区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培训。
大力开展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工作,一是出版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材料,《人民调解的“福田模式”研究》、《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效探索——人民调解“福田模式”研究》于2017年陆续发行,广泛地宣传着法治福田建设经验。二是邀请媒体广泛报道宣传依法行政工作。《创新法律服务 构建法治家园——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福田样本”》、《“教书育人+法治情怀”幻化点滴“新雨”助苗长——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举办“新雨计划”第二届“雨点奖”颁奖典礼》、《深圳市福田区司法局启动“馨援计划”破解瓶颈致力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在多类报刊中登载。9月司法部部长张军调研福田,对福田区争做“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区”的努力和呈现的活力给予了充分肯定,点赞“福田引入专业律师做人民调解员,政府通过向律师事务所招标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具备相当专业知识的调解员配备在基层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的先进经验做法。
(二)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人员作用
司法局共聘请三名法律顾问,配备一名法制专员。在加强对法律顾问考评的基础上,明确其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充分发挥其作用。对单位有关合同的签定和执行、涉法律文件制定等开展法律前置审查,确保工作合法合规。
福田区司法局
2017年11月15日